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2674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朱忠华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朱忠华,男,1982年11月18日生,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城河新村40号楼201室。
未履行标的:报酬60665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九月十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3448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沈星凯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沈星凯,男,1990年12月8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合作镇四楼村二组142-1号。
未履行标的:劳务工资1632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九月十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3505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叶龙辉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叶龙辉,男,1990年11月7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高套村大高套三组197号。
未履行标的:货款及违约金合计750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九月十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3011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泓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黄泓博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黄泓博,男,1988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民乐东路88号玫瑰园39幢502室。
未履行标的额110万元及利息。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奖励奖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奖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951154。
附照片
二O二五年九月十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审核:陈杰
▌终审: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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