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飞梦雨花”公众号9月10日消息,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致《雨花区“探店达人”餐饮广告的提醒书》。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喊话”探店达人、美食博主、MCN机构及广大餐饮经营者,商业广告行为务必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短视频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主应当对短视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网络探店、测评等活动的广告属性,共同营造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保护每一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雨花区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提醒:
一、如果您通过商业合作、分成等方式为餐饮商家发布推广内容,这属于商业广告行为,请务必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二、以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荐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短视频,也属于广告活动,同样需要明确标注“广告”标识。
三、短视频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积极健康,传播正能量,弘扬优秀文化,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四、短视频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不得含有宣称“特供”“专供”国家机关或变相宣称“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违法违规用语。
五、短视频广告不得含有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内容。
六、短视频广告中的网红“达人”、短视频营销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构成广告代言的,依法承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违法发布食品、餐饮等涉及人身健康、公共安全的短视频广告,广告主、网红“达人”、短视频营销人员以及MCN机构等活动主体分别依法承担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七、广告主应当对短视频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MCN机构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和实施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查验并登记广告主、广告代言人的真实身份、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广告档案并定期查验更新,记录、保存短视频广告活动的有关电子数据。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了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雨花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短视频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和广告监测处置,强化重点问题和重大案件督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营商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短视频广告时要冷静、理性,并仔细甄别,避免被虚假内容误导。当遭受违法行为侵害时,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