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接近尾声,对于计划在2026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来说,剩余的筹备时间已不足四个月。因此,对于一些重要事项,需要特别关注,否则一旦出现漏误,后期将很难弥补。
一、高企认定注意事项
1)财务方面
1、财务三表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注意会计、高新、加计扣除口径差异);注意成长性指标(主营收入、净资产)。
2、汇算清缴
必须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披露研发费用。
3、加计扣除
注意研费口径差异;研发项目数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4、销项发票
开票内容要与《高新技术领域》相对应;同一个销售合同中的高新收入和非高新收入尽量分别开票。
5、进项发票
合理规划进销开票,避免出现进项、销项发票完全一致(或高度一致)、易被认定为“贸易型”的发票内容。
2)行政方面
1、知产申请
平均每年5项(授权);不宜集中申请;知产名称不能单纯以“技术名称”命名,需要考虑成果转化(销售合同)的关联关系。
2、销售合同
合同内容与所申请的知识产权名称尽可能体现对应关系;避免出现成果转化不符合时间逻辑的情况(合同年份不得早于知产授权年份)。
3)研发方面
1、确定项目
将研发项目名称、数量、进度等信息,按月或季与财务部门保持同步。
2、项目材料
保存好研发项目的立项材料、验收材料,至少应保留好word版,且每类材料建议不少于1000字。
二、高企筹备重要事项
在整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筹备工作中,有几项复杂或者是容易被忽视的事项,需要引起特别注意,否则将导致相关的材料不能使用、或者不被认可。
1、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在2025年才启动筹备工作、尤其是大量知识产权在2025年才开始申请的,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往往是一个难点(主要是指销售合同,其他如样品样机等暂不列入本文讨论范围)。
根据现行规定,成果转化的逻辑是“先有成果、后有转化”,也就是“销售合同签订的年份”要≥“知识产权授权的年份”。
这就表示,在2026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2025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只能用2025年度签订的销售合同来证明成果转化(2024年末签订、2025年交付并收款的,专家会根据具体情况和个人经验来决定是否采纳)。
因此,在本年度剩余几个月的时间里申请知识产权时,务必要以2025年度的销售合同作为参考,避免出现“有知产、无转化”的情况。
2、研发费用更正
如果以往年度的研发费用有误,尽可能在10月至12月期间完成更正。因为这段时间各省市的高新评审基本结束,相对而言,税局有时间和精力处理企业提交的更正请求。
如果拖延到2026年初再去更正,届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启动、个别省份甚至也已经开始了2026年度的高企认定工作,税局在处理更正申请时,效率可能会慢一些。
此外,在更正研发费用时,提前准备好辅助账及研发活动证明材料,以备税局核查。
3、研发项目证明材料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残缺不全的情况,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在“敏捷开发”方法论指导下,研发项目材料本身就写的比较简短(或者通过各类在线协同工具进行简要列示),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人员更迭导致资料交接不妥、零散分布。
因此,我们建议尽早启动“三个年度研发活动证明材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如果遇到“初始立项材料”无法查找(或极为简单)的情况,可以整理“过程类”证明材料,比如收集整理研发过程中的开发文档、测试用例、部署记录等材料,以此来证明研发活动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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