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大学毕业
准备开一家小吃店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怎么申请?”
近日,有高校毕业生
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湖南省标准)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在纳税申报时申报享受。”该工作人员介绍,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通过填报相关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并留存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尚未毕业的,留存学生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学籍信息的材料和就业创业证(含电子信息)。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记者:姚懿容 通讯员:张卓宁
编辑:赖永彦 李嘉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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