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7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食品公司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3000元,对该公司负责人赵某罚款1000元。
专家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中,该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据本条对其进行处罚。
本期“应急普法”
您掌握了多少?
赶紧来自测吧
知识点自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 )
A.正确
B.错误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A
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nd
▌来源:应急管理部、应急普法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有用就奖励一个“”和“在看”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