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8时30分,市民吴先生驾车在昌宏西路与广福路交叉口等红灯时发现,前方一名小货车驾驶员不断地往车窗外扔出垃圾。这样不文明行为让吴先生很是生气。
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车辆前方的小货车司机先是往车窗外丢了1个装着垃圾的塑料袋,紧接着又丢出了2个饮料瓶和1个矿泉水瓶。
市民 吴先生:“这个行为很恶劣,现在城市都打扫得那么干净,他乱扔(垃圾)出来你说这个怎么行。”
吴先生说,车窗抛物扔掉的不仅是垃圾,更是驾驶员的文明素质,车窗抛物不仅会污染城市环境,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市民 吴先生:“因为本身现在很多环境搞的越来越好,城市也越来越卫生,他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城市卫生。并且他个人素质也是很差这种行为,我们非常不提倡这种行为所以应该给他曝光。有垃圾的话带到停车的地方(找到垃圾桶)再扔了,这样(行驶过程中)扔(垃圾)确实非常不好,非常不文明。”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的行为,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驾驶员:“如果说是有垃圾就是自己车上放个垃圾袋,下车的时候再丢到垃圾桶里,这个又安全整个城市也比较清爽。”
驾驶员:“装在袋子里,带到有垃圾桶的地方直接扔在桶里面就行了,基本一般是不会乱扔的。”
记者也将该情况向交管部门进行了反映。
生活中
有一些“不文明”的驾乘人员
在行车途中乱扔垃圾
纸巾、果皮、烟蒂
矿泉水瓶
不经意的一抛
抛掉的不仅是垃圾
更是公德与文明
车窗抛物是危险行为
车窗抛物是违法行为
车窗抛物危害大
害人害己还违法
实验证明,前车如果突然扔出矿泉水瓶等硬质垃圾,极有可能因风速和加速度原因直接撞击后车。如果是类似垃圾袋、纸张之类的软垃圾则随着风速会飘起来,瞬间阻挡后车视线,导致追尾或刮擦事故发生。
车窗抛物
不仅危害环境
还违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昆明交警
编辑:李莹娜
编审:李菁
终审: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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