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离婚后仍然遭遇家暴的事件!据红星新闻的报道,最近有一位女子发帖,称自己母亲张女士被前夫殴打重伤,在ICU住院8天后不幸去世。辽宁营口市盖州市卧龙泉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当法律解除婚姻关系,暴力却可能以更隐蔽、更极端的方式延续。离婚以后,防止家暴的安全防线怎么构建?法律如何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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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的女儿介绍,嫌疑人是母亲在2017年二婚的丈夫张某铭,当年他们在辽宁盖州再婚,并生下了妹妹,但婚后几年间持续被殴打。今年2月份,两人离婚,甚至母亲离婚证的照片都是被打后拍的。在离婚之后,张某铭依然持续地骚扰母亲,还借口耽误妹妹学习,让她回家。在8月份的时候,母亲张女士又回到了盖州,然而悲剧是8月29日,她收到张某铭的消息称母亲住院,于是从外地赶回,却发现母亲伤情严重,住进了ICU,昏迷8天后,就不幸去世了。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根据司法实践,离婚后家暴往往呈现三阶段特征:首先是情感操控期:施暴者以“孩子需要完整家庭”“耽误学习”等理由,通过道德绑架迫使受害者回归共同生活。张某铭以“耽误妹妹学习”为由要求张女士返回家中,正是利用亲情纽带瓦解其心理防线。其次是暴力升级期:当情感操控失效后,暴力从肢体冲突转向致命伤害。最后就是社会脱嵌期:受害者因经济依赖、子女抚养等因素被迫与施暴者保持联系,形成“离婚不离暴”的恶性循环。张女士离婚后仍需与前夫共同处理子女事务,为其持续施暴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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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体系已构建起离婚后家暴的防护框架,但实践中仍然需要强化执行力度: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离婚后遭受家暴者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触、骚扰、跟踪受害者。2024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扩大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终止恋爱关系或离婚后的双方均可申请。张某铭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如果警方查实,证据明确,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也希望在法律基础上,社会支持能够形成反家暴合力,社区、村委会建立家暴预警机制,对离婚后频繁接触的双方进行定期查访。受害者应善用手机录音、视频监控、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地方政府应设立反家暴庇护所,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居住、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
张女士的悲剧警示我们:离婚不是家暴的终点,而是法律与社会共同守护生命尊严的新起点。唯有将法律利剑、社会支持与文化变革形成合力,才能让每一张离婚证都成为暴力终止的界碑,而非伤痕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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