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进口商品也算了,连孩子也要进口的,上海人真的是好讲究呀!
9月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指定监护人案件。
拥有美户籍的两个女孩分别出生于2015年和2017年,一个10岁,一个8岁,她们的母亲是上海人,因为他们的母亲在美国生下了他们,所以他们的户籍就是美籍的,出生以后,两个孩子一直跟着妈妈、外公外婆在中国上海生活。
两个孩子从出生起就没有见过爸妈,她们生活中也没有办法出现过唯一的男人,就是她们的外公。
但天有不测风云,两个孩子的母亲王女士在2024年7月份因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了恶性肿瘤。王女士也在医院积极配合治疗,当时还委托了自己的表妹帮忙照顾孩子,可两个月后,王女士却因肿瘤迅速扩散,经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的妈妈走了,她们的监护人没了,其中一个孩子的护照在今年的9月3日就要到期,如果签证不重新续签,孩子就会被面临驱逐出境。
那孩子因为从小在上海生活,也在上海上学,她们在上海上学的资料中,有王女士在美国的结婚证,但孩子的出生证上则显示是“父亲不详”。但在提供的父亲的资料中,却有一男子是孩子的“父亲”。
法院就联系了资料中的“父亲”,原来对方只是应王女士要求“帮忙”的,和王女士的关系仅仅是朋友关系,自己和两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当时,王女士因为孩子要上学,所以要有父亲这个资料,男子就好心帮忙了。
法院推测,王女士很有可能就是在美国通过购买精子或者是试管婴儿生的孩子,没想到突发疾病,而且去世的这么快,结果有了这么大的麻烦。
孩子从小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妈妈走了,自己又不是中国户籍,如果签证得不到延续,那就会被遣返回美国,可身为外公,他是怎么也舍不得让孩子回到美国呀?因为美国也没有孩子的亲人。
想要孩子留下来,外公必须要获得孩子的监护权,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法院通过了第三方进行调查,发现孩子在上海生活的期间确实没有其他的男人出现过在她们的生活中,而且他们的外公王大爷虽然已经81岁了,但他身体尚好,没有其他疾病,也有完全行为能力,平时还能辅导孩子的功课,孩子对外公也非常的信任。
孩子的亲生母亲已经去世,生物学父亲情况不明,因为孩子一直与申请了外公生活在一起,而且外公也有这个能力监护孩子。法院当庭判决指定房产也为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本案可以分析,孩子的外公都已经81岁了,即使王大爷在30岁的时候生的女儿,他的女儿也有50岁,估计还不止50岁,王女士为了生个孩子,也真的是够拼的。也有一个可能,我怀疑这两个孩子根本不是王女士亲生的卵子,是他的,但有可能是代孕的,因为根据孩子的年龄和他自身的年龄有点不现实。
上海人的生活都比较精致,不想被结婚束缚,怕生孩子,但又想有自己的孩子,在国内又不可能通过购买精子做试管婴儿,只能去美国完成这人生大事。但没想到孩子没成年,自己就已经走了。
当初就应该早一点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让孩子成为上海人,估计王女士又不想让孩子失去美籍户口,毕竟能够成为美籍户口也是很不容易的。
之前很多人为了让孩子拥有美国户籍,都拼命跑到美国去生娃,因为那时候美国的政策,只要外国人在,美国生下的孩子,那这个孩子就是美籍。
对此,也有网友质疑,现在孩子已经是孤儿,且是美国国籍,属于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应该是承担抚养费,为什么要让中国人抚养。
但有一点孩子的妈妈是中国户籍,她是上海人,她们肯定要跟着妈妈生活。孩子的外公只是拥有了孩子的监护权,负责两个孩子未成年的监护。
等到孩子长大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留在上海生活,或者是去美国生活,如果去美国,也同样拥有美国公民的权益,或者还可以成为在上海的留学生。
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年轻的时候不想结婚,也不想生娃,可是到了一定的年纪以后就会想拥有自己的孩子,但到了那个年纪,想要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就不太容易了,那只能去做试管婴儿,国内不允许,那我就去国外做。
所以啊,人一定要在合适的年龄做合适的事情,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娃的时候生娃,免得到时候太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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