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这事儿,本来就是人生一大考验,从看房到签合同,每个环节都得瞪大眼睛。可湖北鄂州的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千挑万选,花了55万买来的房子,住进去两年后才发现是个“凶宅”——原房主的母亲曾在屋内自缢身亡。这剧情,简直比恐怖片还让人头皮发麻。陈先生一气之下直接把原房主给告上了法庭,结果法院判了……这事儿你们怎么看?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陈先生买了王女士的房子,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卖方无隐瞒”。谁能想到,两年后邻居闲聊时他才知道,这屋里曾发生过王女士母亲自缢身亡的事。搁谁身上不膈应啊?陈先生一气之下把卖家告了,要求退房退款。王女士却辩称房子质量没问题,合同里都写了无隐瞒。可法院没惯着她,直接判了撤销合同,要求她返还房款、赔偿损失,连银行贷款都得她接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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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判决一出来,网友们瞬间炸锅了。有人拍手叫好:“@小太阳:这还用说?隐瞒这种事就是欺诈,必须退钱!应该退一罚三!谁花几十万买个凶宅,晚上都睡不着觉!”也有人觉得买家自己有责任:“@隔壁老王:合同里都写了无隐瞒,买家自己没调查清楚,怪谁?现在年轻人买房就知道看户型,连房子背景都不打听。”更有法律专业的网友出来科普:“@小灵通:法院说得对,这种事卖家有告知义务,就算合同写了也没用。《民法典》第148条明明白白写着,欺诈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不过,评论里也有不少让人深思的观点。有网友提到风水问题:“不是我迷信,这种房子住着心里总归不舒服,转手都难。”还有人质疑法律漏洞:“要是卖家移民了,买家怎么维权?法律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让骗子不敢骗人。”甚至有人分享自己的经历:“我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最后打官司拖了三年,律师费都花了好几万,建议大家买二手房一定要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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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在网上早就引发过讨论。之前新疆有个案例,买家买了房子后发现有人意外坠楼,但法院认为死亡地点不在屋内,不构成凶宅。这就让网友们更疑惑了:“到底怎么才算凶宅?是只要有人死过就算,还是必须在屋里?”抖音上一个点赞2000多的视频解释说,司法实践中,凶宅通常指非正常死亡,比如自杀、他杀,自然死亡不算。这也解释了为啥湖北这个案子卖家必须退钱。
说到这儿,就得提提验房的重要性了。有网友建议:“买二手房一定要验房,不仅要看水电、门窗,还得问问邻居、物业,甚至查查社区记录。”还有人分享了自己的经验:“我买房时特意在合同里加了条款,要是发现凶宅,卖家得赔双倍房款。”这些建议确实实用,毕竟谁也不想花冤枉钱买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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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觉得法院判决过重。“卖家可能觉得自缢不算大事,没想到法律这么严格。以后卖房是不是得把祖宗八代的事儿都交代清楚?”这种观点也引发了争议,有人反驳:“房子是大宗商品,隐瞒关键信息就是欺诈,法律就该严点。”
在我看来,这事儿核心就俩字:诚信。卖家明知道房子里发生过非正常死亡,还在合同里承诺无隐瞒,这不是欺骗是啥?虽然房子物理上没问题,但心理影响是实实在在的。就像法院说的,这种事会影响交易意愿,卖家必须主动告知。
对于咱们普通人来说,买房是大事,不能光看合同条款,还得多留个心眼。验房时不仅要检查硬件,还得打听房子的“历史”。要是发现不对劲,及时收集证据,比如邻居证言、聊天记录,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法律是保护咱老百姓的,只要证据充分,就能讨回公道。
最后,希望这样的案例能给卖家提个醒:别以为合同能当挡箭牌,隐瞒真相迟早要付出代价。也希望咱们购房者多长点心,别让辛苦攒的钱打水漂。你说,这事儿谁摊上,能不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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