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讨论的大集体是从发展农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出发的假设模式。关键问题在于,支持者是否认为大集体需依靠强制加入和无退出权来维持。
若依赖强制加入,意味着用行政力量把人锁在制度里,这是对模式缺乏自信的表现。强制加入否定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市场主体性,将其视为被动接受安排的对象。
这与农村改革以来确立的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相悖,是对农民选择权的漠视。
邓公曾说农民喜欢哪种生产关系就用哪种,体现对农民选择的尊重与信任。强制手段让政策成为目的而非服务工具,可能牺牲农民自主选择权和利益。再说无退出权,这是衡量组织健康与否的核心机制,缺乏退出权会让成员无法“用脚投票”。
没有退出权,组织管理者易忽视成员利益,大锅饭和磨洋工现象难以避免。害怕成员退出的制度,本质上是虚弱不受欢迎的,逻辑上否定自身优越性。若大集体基于自愿加入和自由退出,那本质是新型集体经济而非传统模式。
新型集体经济如专业合作社,特征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成员有加入退出自由。
国家正鼓励发展这类新型经济,南街村等也是基于自愿原则,并非强制模式。那些呼吁重回大集体的人,需明确是依靠强制手段还是尊重农民自愿选择。对照两种情况分析,强制维系的模式显然难以真正代表农民利益。
农民是理性的,会自主衡量利弊,真正优越的制度应吸引自愿加入而非强制。
政策的核心应是服务人民,哪种模式能发展生产力,就该为其保驾护航。
忽视农民选择权的强制模式,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到问题本质,支持大集体的关键在于是否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利。
这不仅是制度设计问题,更是是否真正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的体现。唯有基于自愿和退出权的制度,才能让农民成为真正的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强制加入和无退出权的模式,从根本上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主体地位。思考大集体的未来,必须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而非依靠行政力量捆绑。
这样才能让农业发展真正符合农民期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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