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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韩浩月
过去的我走在夏天里
似乎才刚进入夏天,一些地方就迎来了高温,有的甚至达到了40℃。看着新闻都能感受到一股热意扑面而来。
我对高温没有什么概念和太深刻的记忆。即便有,也是近些年得到的,比如走在北京街头,遇到热岛效应。还有在南方某镇,被骄阳与热空气逼在空调房间内,不敢出门。除了这些,我的童年、少年、青年时代,印象中都没怎么被“热”到过。
这显然是有违自然规律的。翻开各地对于酷暑的历史记载,明白地表明,过去的夏日一样非常难熬。况且,那时空调、电扇等制冷设备,不像现在这样普及。之所以回忆里的夏天少有酷热,甚至时有清凉,大约是因为那时的人们有独特的消暑办法,离自然更近。
我出生的村庄,有一个很大的池塘,夏天时一天到晚都有人在里面游泳。所谓“游泳”,其实就是泡在水里。池塘深水处长满了荷花,巨大的荷叶覆盖了水面。人游到荷叶下面,踩水而立,用不了几分钟,就会感觉到荷径有凉风从四面八方涌来。我经常这么干,踩水踩累了,就浮游,手脚轻拍着水面,有时候差点睡着。
荷花与池塘形成的局部小自然里,有某种神秘的氛围。再强烈的阳光,也穿不透荷叶的“皮肤”,从荷叶向上看,太阳是绿色的。这种绿色由眼睛传递进内心,犹如梦境。这梦境偶尔也与午夜躺在家中床上的孩子的梦境接壤,每每这个时候,皮肤就会产生颗粒感,身体的热量会无形地消失于空气当中。
让我有清凉感的,还有每一座老屋背阴处的苔藓。那些苔藓特别旺盛,颜色明暗不同,点缀以小花杂草,远远看去,像一个地球仪砸碎之后散落成一片。许多个午后,我寻访这些苔藓群,俯卧下来,近距离地观察它们内部的世界。光着的膝盖会传来苔藓稍微黏糊糊的触感,是那种独属于植物的清凉。我感觉到我与苔藓在相互付出,我付出热量,它们付出凉意,我们彼此需要。如果不是担心路人奇怪的眼光,我真想舒展整个身体,与苔藓来一次最亲密无间的接触。
美国作家伊丽莎白·吉尔伯特有本书叫《万物的签名》,书中有大量篇幅描写苔藓。她认为,苔藓构成了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世界”,每一株苔藓,都是上帝的签名。苔藓、水草、沼泽……还有水牛最爱的水坑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灼热地球的“散热帖”,在默默地为夏天降温。后来每每想到这本书,我脑海里就迅速出现小时候无数次访问过的苔藓世界。文字与现实的世界此刻是一体的。
小学时有一年暑假,我到几公里外姑父家的村庄度假。吃完晚饭和井水冰的西瓜后,姑父常带着我们几个小男孩去村外的小河里洗澡。我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时的情形:“记得那个夏夜空气燥热,而河水清凉。我手里握着姑父给的一条白毛巾,浮躺在缓慢流动的河水里。远处的村落静谧无声,夜空的颜色是一种神奇的湛蓝。月光与星光倾洒在河面之上,从某一个瞬间开始,我的毛孔仿佛被无声打开,整个人的重量开始变轻。觉得自己变成了河面上的一片树叶、一条小鱼、一只不慎落水又挣扎着跃出水面的小鸟。”
现在想来,这些与消暑有关的场景与记忆,和大自然有关,但更多和一个孩子的心灵感受有关。如果曾经拥有过敞开的、宽阔的心灵,那么就一定会在某个需要的时刻,得到一片阴凉,一场痛快的大雨,或者让人忍不住闭上眼睛的微风。
直到现在,不管外面有多热,我都不惧走在阳光下,除了体质偏凉之外,恐怕也和这些留存于脑海里的记忆有关。
现在的我走在夏天里,其实也是过去的我走在夏天里。这么说有些平行时空的意思,但很多时候就是这样,过去与现在的某种交织,形成了一种抵抗的能力。拥有这种能力,哪怕是在炎暑如蒸的桑拿天,也能保持一分内心的清凉。
无比漫长的夏日
初夏到来的时候,北方的天空显得格外干净一些,适度的风与雨水,一遍遍地清洗掉春天留下的毛絮与枯萎的花瓣。绿叶成了主角,初夏的绿叶赏心悦目,在清亮而不毒辣的阳光照射下,有着令人愉悦的美。被存进手机相册里的图片,随便拿一幅出来都能当桌面。
喜欢夏天的人相对要少一些。不像别的季节变化时,会引得那么多的人发感慨。我觉得,对夏天的到来,表现出淡定的喜爱的人,对美好的事物往往有更别致的欣赏角度。遇到同样喜欢夏天的人,心里莫名就会将其划归可以一谈的朋友名单当中,虽然谈不谈的并不重要——比起夏天的热烈,喜欢夏天的人往往又是安静且偏于冷淡的。
喜欢盛夏的人,就更不多了。盛夏也会被称为苦夏。北方的盛夏阳光如火,初夏时还鲜亮的叶子,到了盛夏无不发暗且蔫头耷脑,街道没有树荫的地方,蒸腾出的热气肉眼可见,如不幸在公交车站等上15分钟的车,则很有可能当场晕眩过去。南方的盛夏更是要命,有一年去南方过暑假,在某城市待了一周,除了傍晚时分可以出去走走觅食,其他时间段只能躲在空调房间里,门也不敢出。
夏天不受欢迎,和酷热对人的影响有关系。每当夏天来临,很多人内心的想法只有一个字,逃,逃,逃……可夏天仿佛也符合热胀冷缩定律,显得更为庞大,如网一般让人无处可逃。
不可避免的,一些人的事业在夏天也会受到影响,非虚构作家比尔·布莱森写过一本名为《那年夏天:1927》的书,就记录了几位作家在1927年夏天的遭遇:海明威忙着离婚和再婚,短篇小说集《没有女人的男人》并没有引起《太阳照常升起》那样的轰动;菲茨杰拉德正在迅速过气,两年前出版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被宣告失败,囤积的库存到他去世都没能卖光;福克纳刚刚出版的《蚊群》虽广受好评,但商业上不太成功……
夏天不适合写作,不合适户外工作,出门旅行会被晒得乌黑,因为没法穿精致优雅的衣服,参加社交活动也常会有尴尬……但夏天的好处也说不完,比如喝着凉啤酒看世界杯,大海也好、河水也好、泳池也好,随时都能一头扎进去而不用担心着凉,在冷气充足的电影院里用外套把自己包裹起来看一部恐怖片,穿裤衩背心踩一双拖鞋就能出门……
当然夏天最大的好处是白昼变长。早晨四五点钟窗外就有朝阳,晚上八点的时候还天光大亮。所以说夏天是属于享乐主义者与拖延症患者的。这么长的时间,可以让自己有充足的理由,在满足大量的娱乐需求之后,再去进行百无聊赖的工作。并且边工作边激励自己,忙活完了有冰镇的西瓜、啤酒,有夜色里的街边烧烤,还可以熬夜看球看电影,或者联上网打几把游戏也是可以的,有了这些激励,没准工作效率会高起来。比起冬天的24小时,夏天仿佛多几个小时出来,可以供挥霍。
因为时间太多,夏天的某些时间段未免显得有些无聊,比如下午两点到四点之间,正是又热又困不想看书也不想动脑筋的时候。不无聊就不叫夏天了。比起大人们,孩子们的夏天更无聊。我记得上小学与初中时的夏天,尤其是暑假,时间就显得漫长无比。在乡村的孩子还好一些,可以去河里游泳,冒着生命危险玩跳水,骑水牛。小城里的孩子就苦了,只能漫无目的地走街串巷,在本来就不多的街巷重复逛好几次。有年夏天我和少年时的朋友,把城里每栋高楼的天台都“视察”了一遍,这趟任务全部完成之后暑假还没过完三分之一。所以夏天的时候经常有段时光是用来发愁的,发愁去做些什么,发愁怎么打发无趣的青春。
1999年,北野武拍摄了《菊次郎的夏天》,电影说的是自幼失去父亲的三年级学生正男在邻居大叔菊次郎陪伴下去寻找母亲的故事。游手好闲的菊次郎和不快乐的正男,在漫长的旅途上留下了许多搞笑又温暖的细节,在剧情简介里,电影留下了这样一段诗一样的句子,“归途中,菊次郎努力安慰他,二人过得十分愉快,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北野武喜欢夏天,1991的时候,他还拍摄过一部《那年夏天,宁静的海》……或许孤独的孩子都会对夏天情有独钟吧,因为只有漫长的夏天,才容得下那么多的胡思乱想,那么多的盼望与期待。
明明身上因为汗水的缘故显得黏糊糊的,但想到夏天却会有爽快、明朗、清新的感觉,夏天和青春一样,有着诸多本质上的相似。想到夏天就想到青春,也是人们在有了时光如箭的紧迫感之后,对过往的一种回忆与眷恋。无比漫长的夏日,当时悄无声息,后来却凝聚成诗,让人在萧条的秋季与孤寂的冬天反复回忆。
那个冰凉的夏天
今年立夏过后,北京还没有要热起来的样子。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北方的冬天结束得晚,夏天自然不会来得早。估计像这样可以享受初夏的好日子,不会再有几天了,酷夏的来临,总是不声不响的——某天早晨出门,刚走出楼道,如果感觉到像是被太阳迎头闷了一棍子,那就是北方的夏天不折不扣地降临了。
我曾说过我喜欢初夏:初夏比万紫千红的春天还要可爱,当那些开得过分嚣张的花朵们纷纷落地入了泥,绿叶便成了主角。绿叶是好看的,因为娇嫩,尤其是在闪亮的阳光光线下,绿叶总是让人心里充满欣欣向荣的意味。风在初夏时,是绿叶的好朋友,它们喁喁私语,不时欢笑,累了便静默。绿叶特别珍惜这段好时光,因为到了秋天,风便无情了,像刀子一样收割它们。
初夏的那种冰凉意味,才是夏天最大的魅力所在。走在初夏的时光里,皮肤的触感明明是凉的,但皮层之下却有一种莫名的暖意,这一凉一暖互相交织,能催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意,让人想唱歌,想在公园里的小路上猛跑几步。喘着气呼吸初夏,这是对初夏最好的爱,经过初夏的风的洗礼,肺腑里的那些浊气,才算彻底被清除了出去。
我是个怕冷不怕热的人,除非穿越城市路面上的“热岛”会觉得燥热难耐之外,更多时候觉得夏天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夏天等公交够热吧,但只要车站有一棵树,树下有一点荫凉,站在这荫凉里便觉得一阵阵涌来的热风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没有树也没关系,举起手里卷着的一本杂志当伞,也差不多能营造出类似的效果。
当然这是在北方的缘故,南方的夏天,足以轻松地把一个北方人放倒,记得去年夏天在乌镇,除了天快黑时能出去走走,几个白天丝毫不敢迈出门,只要离开空调房间,就会被阳光与热浪组成的“闷棍”一棍子打回来。
对夏天产生好感,要追溯到上初中时的某一个早晨。那天早晨我骑着自行车赶往学校上早自习,从家里出来,要经过一条长长的巷道。过了自来水公司的大门,再往前一两百米,就是县城的一条主干道了。差不多就是在自来水公司门口的时候,我抬头看见巷道尽头一辆洒水车播放着音乐得意洋洋地驶过,留下一条湿漉漉的街道,重点不是在这儿,重点在于街道的路边有一棵大杨树,普普通通的大杨树,但在洒水车驶过的那瞬间,杨树仿佛突然有了灵性,像是个婀娜的女子那样,竟然摇动起身姿来。摇动起身姿倒也罢了,浑身上下的叶子,居然也跟随着跳起了舞……你能想象出一棵树连树干带叶子一起跳舞的情形吗,反正那一刻我是看呆了,当下便决定记下这一美好的瞬间,记住夏天带给一个少年精神世界的撞击。
同样是那一年的夏天,我忘了从哪里得到五块钱,可能是捡废品卖得来的,也有可能是某位长辈一高兴给的。在九十年代初,五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算是一笔巨款了,在想来想去怎么花掉这笔巨款后,我决定去买冰棒。五毛钱一根的冰棒,是最奢侈的食物之一,我记得童年时曾无比羡慕那些可以敞开了吃冰棒的孩子们,曾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有了钱,一定要买很多很多的冰棒,一次吃个够。可我等不到长大成人挣钱了,在那天就决定要当一个奢侈的人,于是,在电影院门口的一个冷饮摊,我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吃掉了十根冰棒,打出的嗝都带着寒气,整个人像是刚从冰窖里走出来,走向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满足、快乐无比的。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有点起鸡皮疙瘩,那个冰凉的夏天,就这样定格在我的脑海里。
夏天最热的时段通常是午后两点左右,但最难熬的时段,是晚饭之后,刚吞进胃里的食物在制造着热量,降温的方式就是冲一个凉水澡。在乡村的时候可以跳进河沟里,在夜色与河水的双重“夹击”下,迅速能凉快下来。到县城生活之后,没有河沟可以跳,就只能用自来水了。好在自来水在放出一段时间后,会变得凉凉的,那些凉的自来水,如同一股来自幽远之处的山泉,从头浇到脚,再热的人,也会很快有打哆嗦的感觉。
冲完了凉,回房间里睡是不可能的,被大太阳晒了一整天的屋子内,像蒸笼一样难以忍受,可房顶就大大不一样了,在房顶铺一张凉席,起初的时候,被留在房顶水泥地面上的暑气,还会穿透凉席让脊背感到发烫,但用不了多久,等到星星都亮相的时候,等到月亮升到头顶端的时候,白天的热就被夜晚的凉打败了。到了下半夜,有时候还会被冻醒,那是露水的功劳,摸一把脸上,是湿漉漉、滑腻腻的,但手感很好,明显是露水的透明与清亮,而不是汗水的油腻与污浊。这个时候是不舍得醒的,是要一定更深地熟睡下去的,良宵苦短,被露水包围的夜晚,当然是良宵最值钱的时刻。
因为有了这些记忆,我不怕夏天,有时候坐在办公室里,被开得太冷的空调冻得够呛,还会主动到外面走走,这样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一根冰棍,要融化在夏天温热的口腔里了。人在夏天,是不是感受力会变更敏锐?不晓得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的,我与夏天,真是非常匹配了。
这是六根推送的第3747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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