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夜突发,楼市新政重磅利好落地!
2025年9月5日晚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从9月6日起正式实施。新政重点优化了限购政策、企事业单位购房限制及信贷政策,尤其是多个区域买房不限套数,非深户购房门槛降低,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变化!
新政总结如下:
1、南山区、福田区、新安街道依然限购(将罗湖区、宝安西乡街道已划到非限购区)
2、深圳户口或者有一年社保的,在非限购区随便买,不限套数(此前政策家庭最多购买3套)
3、外地人,可以在非限购区买2套(此前为1套 )
4、盐田区、大鹏新区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限购房套数(此前为1套)
5、不区分首套和二套,那以后都是3.05的利率(此前为二胎家庭)
6、企事业单位购房在限购区需设立落1年,累计缴税达100万人民币,员工超10人。非限购区不再审购房资格!(此前政策不充许购买限购区住宅)
7、还有好消息!深圳公积金新政也要出了,可提做首付,首套全额;二套可提取60%,还可提取缴税!
深圳梦注意到,2025年9月5日出台深圳楼市新政比2024年9月29日的楼市新政提前20多天落地, 这是继北京、上海之后,国内一线城市再度松绑, 这意味着深圳楼市止跌回稳任务更紧迫。
与此同时, 深圳楼市新政释放出新信号,需要在全国率先有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九次全体会议中强调:“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
深圳深夜突发,楼市新政重磅利好落地!
9月5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一)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
(二)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三)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四)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二、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企事业单位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其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需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三、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深圳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和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安排方面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9月6日起施行。
(来源:深圳住建局)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提取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提取额在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前提下,首套房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二套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此举旨在帮助刚需职工筹集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负担。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可提取额不区分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不超过实际缴纳的购房税款金额。提取申请需在税票凭证开具之日起3年内提出。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还贷提取的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首套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拟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本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回迁住房面积大于安置补偿面积的,可按回迁增加的住房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拟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职工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本市旧住宅区住房的,可以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即在改造项目竣工后3年内,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每年可以申请提取1次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拟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职工出资为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更换老旧电梯的,也可以参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的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拟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职工租房需求
为促进租购并举,持续支持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提取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优化现行租房提取政策。
拟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在明确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65%的基础上,增设额度调整机制——如遇市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租房提取额度的,从其规定。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本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
拟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为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支持力度,拟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职工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含成年子女),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公积金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在继续支持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同样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拟提升缴存灵活性,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拟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为回应职工希望通过灵活调整缴存比例以获取更多公积金贷款的实际需求,《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提升缴存灵活性,职工可在单位设定的缴存比例基础上,根据自身住房消费需要,自主选择更高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为12%)。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记者:窦延文)
深圳 2025年“95房地产新政”核心内容总结
2025 年 9 月 5 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自 9 月 6 日起正式施行。新政聚焦居民购房、企事业单位购房、信贷三大维度,通过分区施策进一步放宽限制,旨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居民购房:分区限购全面放宽,覆盖更多群体
新政按区域差异设定购房规则,同时统一单身人士与家庭政策标准,具体可分为三个梯度:
第一梯度核心区门槛(3 区域):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新安街道。
第二梯度(6 区):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
满足条件家庭(深户,或非深户连续缴纳社保 / 个税满 1 年)取消套数限制,可自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社保 / 个税不足 1 年的非深户家庭,仍可购买不超过 2 套,降低了短期来深人群的购房门槛。
第三梯度(2 区):盐田区、大鹏新区
全面取消购房资格审核,不再核查户籍、社保、个税等条件,也不限制购买套数,成为深圳购房限制最宽松的区域。
统一规则: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购房政策与居民家庭完全一致,打破此前 “单身人士限购更严” 的差异待遇,覆盖更多独立住房需求群体。
二、企事业单位购房:全市开放 + 核心区设门槛
新政允许企事业单位购房用于员工住房需求,同时通过差异化条件平衡核心区与外围区资源:
全市范围:所有企事业单位均可购房,明确用途为 “解决员工住房”,助力企业吸引和留存人才;
核心区门槛(3 区域):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新安街道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
企业设立年限满 1 年;
在深圳累计缴纳税款达 100 万元;
员工人数10 人及以上,通过资质审核避免非刚需购房;
其他区域:除上述核心区外,企事业单位购房无需审核资格,简化流程的同时保障外围区住房供给。
三、信贷政策:取消首套二套区分,利率市场化
房贷政策迎来重大调整,进一步降低购房资金成本压力:
不再区分套数: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无需判断房屋为 “首套” 或 “二套”,统一按市场化原则审批;
利率自主定价:银行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客户信用风险、贷款期限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利率水平,灵活适配不同购房者的还款能力。
新政核心特点
精准分区:按区域发展差异制定政策,核心区保留适度限制、外围区全面放开,兼顾市场调控与需求满足;
群体覆盖广:既放宽深户、长期参保非深户的购房限制,也为短期来深人群、单身人士、企业员工提供购房通道;
市场化导向:信贷利率交由市场决定,减少行政干预,同时通过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核防范投机性购房,实现 “松绑” 与 “规范” 的平衡。
公积金可以提取做首付,首套全额,二套可提取60%!公积金还可以提取交税
关于深圳的一切,关注深圳好房子!
关于一切向往美好生活的梦想家!
致力于打造最具影响力的
深圳房地产社群传播平台
业务联系方式:微信wangfang_1019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