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黄寿赓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友利银行”)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没款金额共计1485.02万元。
据公开信息,友利银行成立于2007年10月,注册资本为25.48亿元,由韩国友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法定代表人为柳云钟。银行官网称,韩国友利银行于1995年在上海设立外国银行分行后,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地化服务,于2007年11月12日转制成立了友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该行通过在上海、北京、深圳、苏州、天津、大连、成都、威海、重庆、沈阳等地开设的20家分支机构,向客户提供存款、贷款、外汇、贸易融资、银行卡、人民币跨境结算等在内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本次友利银行被罚所涉及的内保外贷业务具体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其行为主要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第三条规定。
具体来看,前者要求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对债务人主体资格、担保项下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的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并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后者要求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切实加强对第一还款来源和担保履约可能性的审核,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担保履约义务确定发生的情况下签订跨境担保合同。
据天眼查信息,本次并非友利银行首次因内保外贷业务被罚。2022年6月,该行个人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内保外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90万元。
友利银行营业部(图源:银行微信公众号)
惠誉博华对友利银行出具的《2025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债券通)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友利银行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约为8.1%,2024年营收增速出现一定程度放缓。截至2024年末,友利银行资产总额342.9亿元,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175.2亿元,存款总额281.4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收入结构中约89%为利息净收入,实现净利润约1.0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友利银行当前资产质量承压,2024年末,友利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至2.05%,较2023年增加0.96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对照组(韩亚中国、华侨中国等)均值0.71%和中国商业银行平均资产质量表现。与此同时,其拨备覆盖率也由2023年末的231.2%下降至2024年末的150.5%,低于对照组表现但仍高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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