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失足呼雷霆,权贵脱缰捂眼看。
新京报报道了一条让人匪夷所思的新闻,事情发生在广东佛山。2024年10月,陆先生在佛山第一人民医院做微创手术,其实也就是一个很小的手术,结果没想到就是这个小手术却要了陆先生妻子的命。
术后,陆先生妻子因为并发症没了自主呼吸,瞳孔放大,被鉴定为脑死亡,几天后离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陆先生妻子的离世和这场手术有着莫大的关系,可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后来经过佛山医学会鉴定,居然没有构成医疗事故。
后来广东医学会出面鉴定,发现手术中这家医院存在多处不当行为,系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一前一后,两种结果。当地说不是医疗事故,省里鉴定却是一级医疗事故中的最高等级。
到这里,或许有些喜欢“赢”的人已经开始忍不住欢呼“正义可能会缺席但绝不会迟到”“正义终究会来的”等等。
不好意思,欢呼太早了,虽然已经确定了是最高等级的医疗事故,但事情接下来的走向却还是充满了讽刺与魔幻。
一条人命,因为一场小手术,而彻底消逝,这件事已经定性了,所以不管怎么看都需要有人承担责任。这家医院确实承担责任了,也付出了代价,什么代价呢?
“医院承担事故主责,已对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看着这些字眼,我一时语塞,甚至不知该说些什么。说得难听点,就算不是一条人命,哪怕是自己家的一条宠物狗在宠物医院里被治死了,宠物医院所付出的代价也远不止于此,更何况这还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更可怕的是,在一开始的鉴定中,当地居然将其鉴定成不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后续的鉴定,这个人死了,也是白死,甚至这2万元的罚款都等不来...
有人出了很大的事,不痛不痒,只有等到热搜里舆论上“怒气冲天”,才肯匆匆忙忙补个“情况说明”。
还有的人但凡出现一点点“失误”,动辄让其终生难忘、刻骨铭记,似乎就像什么十恶不赦的大问题一般。
再看第二条新闻,老实说看到这条新闻时我以为自己眼睛出问题了,不然不至于如此荒唐。
但好在互联网是个好东西,你可以在上面搜索到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媒体的报道证实并不是我眼睛出了问题,也不是谣言。
不过这件事不是最近发生的,而是一则旧闻。
自己在家制作棺材,被罚了5万4,这已经足够魔幻了,更魔幻的是处罚依据和罪名——污染环境罪!
按照以往相关案例来说,一般有处罚的案子,涉案的物品也会被没收,只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破天荒地没有没收涉案的棺材。
写到这里,想起陈丹青说过的那句话,原话记不清了,大概意思就是“一个社会有三个底线行业,分别是教育、医疗和法律。”
教育公平,底层就有上升希望;医疗足够公平,生命就会得到起码得尊重;法律遵循正义,社会不良现象便会被压缩到最小。
其实我并不想回味这句话,每每回味起这句话时,心里总是难免会有一丝悲伤。当然,悲伤并不是因为我是个感性的人,相反的,反而是我的理性导致了悲伤蔓延。
《晚熟的人》中说:“人性的丑陋就是,在无权、无势、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权、有势、缺德的人身上找优点。当无权、无势、善良的人,受到伤害的时候,却还要站在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假惺惺的劝说无权、无势、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这句话在我文章中出现的频率极高,不为别的,只因为其过于写实。
我要求别人讲规则,不符合别人的利益,但符合我的利益;
我要求自己讲规则,符合别人的利益,但不符合我的利益;
所以,我要求别人讲规则,但自己却不必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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