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准备接班!万斯没说错,但他准备得怎么样了?》发表后,引发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讨论,也有读者找我私聊。
许多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在玩历史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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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人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假如万斯真有二心,那么川普能做什么?能不能先下手为强?
虽然问题本身完全基于假设,但是答案却是显而易见的。
另外,虽然我在昨天的文章中对副总统的性质作了简要介绍,但仍然有没有涉及到的地方,以至于有读者认为副总统是由总统任命的。其实这个看法基本上是错误的,但有时候又可以认为是正确的,这得看你是从宪法角度去理解,还是从政治实践的角度去理解。
首先,川普有权解除万斯的职务吗?
答案是没有。
在宪法上,万斯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他并非是被川普任命的官员。
许多人之所以认为万斯由川普任命,是因为川普在去年七月选择由万斯作为他的竞选搭档。而且,在当今的选举中,总统与副总统都是同票选出,当一个人把票投给川普的时候,他也就同时投给了万斯。
川普与万斯获得的普选票数量,是相同的,他们的选举人票数量,也是相同的。
但是,从宪法上讲,当选举人团投票时,总统选举与副总统选举是分开进行、分别选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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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第12修正案的部分内容截图,我将其重点部分标注了出来。意思是:选举人需要在选票上写上自己所选择的总统候选人的名字,在另一张不同的选票上写上自己所选择的副总统候选人的名字。然后分别开列名单,分别统计总统候选人与副总统候选人的所得票数。
今年1月6日,当国会两院召开联席会议,公布各州提交上来的选举人票结果时,副总统哈里斯也是分开两次公布计票结果,分别宣布了总统胜选者与副总统胜选者。
另外,虽然万斯在实际上就是由川普所选择的竞选搭档,但是万斯之所以能成为副总统候选人,也是要经过共和党的代表大会投票同意的。
所以从共和党的章程上讲,从宪法上讲,更严谨的说法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提名万斯为他的竞选搭档,然后共和党大会批准了这项提名。再然后,选民与选举人团选择万斯为副总统。
所以,万斯是一个民选官员,川普是无权解除万斯职务的。
即使万斯真有二心,川普也拿他没有办法。除非,万斯去搞什么违法的阴谋诡计,然后被国会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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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并不是所有副总统都是由选举产生的。比如,尼克松辞职后,福特继任为总统。但当时的福特,从来就不是尼克松的竞选搭档。
为什么呢?这就又得提到宪法第25修正案了。
假如万斯于2025年9月4日辞职,那么美国副总统的职位就出缺了。在第25修正案生效前,这个缺额就得一直空缺下去,直到下一次选举所选出的副总统宣誓就职时为止,也就是2029年1月20日。
在历史上,此种情况多次发生了。比如当肯尼迪被刺杀后,约翰逊就任总统,约翰逊政府中,便没有副总统,所以当时的美国参议院中,也就没有议长,直到汉弗莱于1965年1月20日就任副总统时为止。
国会与各州觉得这种情况不行,于是就制定了宪法第25修正案。
根据这个修正案,在万斯辞职的情况下,川普可以提名一个人担任副总统。被提名者,需要年满35岁,需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也可以跟他一样,来自佛罗里达州(这个部分容易引起误解)。
然后,国会两院分别召开会议,分别以简单多数同意后,被提名者就可以担任副总统了,任职至2029年1月20日。
尼克松第二任期时,他的副总统辞职了。于是,尼克松提名福特作为副总统,且获得了国会两院的分别批准。尼克松后来也因为水门事件而辞职,于是福特继任为总统,并且预先特赦了尼克松。
川普虽然无权解除万斯的职务,但是,作为总统,川普可以限制万斯的权力,因为从宪法上讲,万斯本来就没有什么实际权力。
副总统权力的大小,取决于总统本人。如果川普不再信任万斯了,那么他可以完全让万斯成为一个吉祥物。
尽管联邦法律规定副总统是内阁与国家安全会议的当然成员,但是内阁与国家安全会议均没有集体决策权,也没有法定的内部投票,这两个机构,也都需要按照联邦法律与总统指令行事。
在国防与军事上,作为副总统的万斯,也没有任何此方面的权力。排在美军指挥链条最前列的是总统→国防部长→海军部长/陆军部长/空军部长,副总统完全没有在美军的指挥链条上。总统是宪法规定的美军统帅(commander-in-chief),但是副总统可不是美军的“副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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