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规规定: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在校师生近4000人,学校地处老城区,大门口街道商业繁华,人流量大,街道较窄,南北为人民路和庄周大道两条主干道,交通压力大。学生车辆因乱停乱放问题造成学校周边居民和商户投诉不断,给学校管理带来极大负担;学生在五一花园、官邸名城、建业幸福里、原工会广场、居民区胡同等地方停放车辆,这些地方也是某些不良社会青年聚集地,吸烟、喝酒、打架斗殴、骚扰学生,安全隐患极大;学生在骑电动车时出现的骑快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载人等违规行为易造成交通事故;个别学生骑行高速电摩,参与飙车,不珍惜生命安全。
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因初中生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初中生往往要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骑车载人导致乘车人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目前,我校原位于官邸名城二期工地的学生车辆临时停车场正在开发施工,已停止使用。学校倡议学生步行上下学和家长接送上下学,请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支持和配合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严禁出现学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堵塞商铺和居民小区通道等行为。
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
2025年8月31日
来源:民权县第一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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