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近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昆(盘)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054号。
违法事实显示,2025年7月8日,区联盟路发生一起渣土车运输过程中交通肇事,肇事车车牌号为云AL0021,属于云南鸿基明业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经核查,该车系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方)所属联盟街道办事处麻线沟雨水泵站建设工程项目工地所签约的渣土运输公司车辆,该车辆从工地拉运渣土外出在联盟路街道时肇事。经调查,该项目工程工地建设单位为:昆明排水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单位含云南鸿基明业建设有限公司,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许可施工期限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6日;7月7日和7月8日两天该项目工地在无持有新的城市建筑垃圾外置许可证情况下,7日向外运输36车渣土,8日至事故发生时运出项目工地11车渣土,两天共计运出项目工地47车渣土。相关运输车辆北斗定位设施不在线,无运输轨迹记录。昆明市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为苏睿,由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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