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开始,我国的社保有一个“新”的规定将要开始施行,这对于不少人都会有比较大的影响,那么“新规”施行后,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会有哪些影响呢?缴费金额能够全部都进入个人账户吗?
9月1日开始,最高法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就要施行了,其中引起关注最大的一条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这条规定一出,很多人都认为是国家开始推行全面社保的信号,以前不少中小微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现在不行了。但是这条规定并不是“新”的,强制社保其实在我国的社保法里早有明确,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真正落实到位还是存在一些困难。这条规定的出台,只是让员工在与企业打官司的时候,能够拥有绝对的主导权,因此变相推动了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
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他们的社保缴费的主体是自己,和企业不存在任何关系,因为这条规定对他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比如某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缴费基数范围为3600元至18000元。缴费比例通常是20%,其中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剩下的12%进入统筹账户。例如,按照6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一个月要交1200元,但进个人账户的只有480元,另外720 元进了统筹账户。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并不是全部都进入个人账户的。
而在到龄退休的时候,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和企业退休人员的是一样的,都是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与个人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以及当地的社平工资有关系,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将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除以计发月数。
所以相较于有稳定工作的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金额会更高,但是退休后领取到的钱却没有更多。不过,各地政府也有出台一些政策来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比如山西芮城县就给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的三分之二。
综上所述,9月份社保“新”规将施行,主要针对的是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新”的规定对他们没有影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当地的社平工资有关系,缴费比例在20%左右,并不是所有的钱都规自己,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还有12%进入统筹账户。目前在大多数地区,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一年缴纳养老金保险就要上万元,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一些地方因此也有出台一些补贴政策,感兴趣的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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