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一名投资集团的总经理,伪造公章、虚构合同,骗取多家建筑企业“保证金”300余万元。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内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该案目前已侦查结束,案件进入移送审查起诉环节。
2024年12月,内乡县公安局接吴某报案称:2023年12月,吴某经营的湖北某建筑有限公司和嘉峪关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与河南某公司肉牛现代化养殖建设项目签订了联合施工协议书后,以缴纳工程保证金的名义先后被诈骗52万元,请求立案侦查,挽回经济损失。接到群众报案后,内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为尽快帮助群众挽回损失,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对涉案合同、资金往来、企业背景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假冒一外地投资公司的名义与河南某公司肉牛现代化养殖建设项目签订投资协议,附加要求在投资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该建设项目50%工程量由其工程队进行施工,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在投资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张某以其投资方的身份,对外招揽施工队进行施工,并伪造出该养殖建设项目工程的中标方和施工方签署的施工框架协议,骗取包括吴某经营的湖北某建筑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签订施工协议、缴纳保证金,共计300余万元。张某在签订合同后,故意设置各种障碍,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收取的保证金用于个人吃喝玩乐或租赁豪车消费上。为获取受害企业信任,张某还伪造各类印章和任命书、委托书等文件。
办案民警精准研判出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活动规律和藏匿地点,经布控最终将其抓获,并在现场搜查出伪造的印章数枚,任命书、委托书等涉案物品。归案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张某还是个惯犯,其曾在2020年因犯诈骗罪被外地某法院判处刑罚。
案件侦破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通过扣押现金、冻结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清查涉案资产等方式,成功追回大部分被骗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个人或公司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核实对方企业资质和信誉,避免掉入合同诈骗陷阱,避免自身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郑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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