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而言,生存是第一要务,但规范的依法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是生存根本,若利润与依法的关系本末倒置,一旦被查处,利润谈何而来?
昆明消防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以案释法】昆明市消防救援局公布1起消防领域典型案例》,一则警示案例,值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视,警醒。
关键词:
出具虚假文件
违法行为:
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均为“正常”,但与现场检查情况超过三处不符;且现场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为无报告编号的、手写且未上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未带有二维码的维护保养纸质报告。
违法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机构被处伍万元罚款,直接负责人员处壹万元罚款。
接下来一起看看这起典型案例:
昆明市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昆明市某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云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市场消防维保单位昆明市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均为“正常”,但与现场检查情况超过三处不符;且现场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为无报告编号的、手写且未上传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未带有二维码的维护保养纸质报告。存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执行结果
鉴于该公司在大队指出存在的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整改,结合相关裁量指导意见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员处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重要社会职能,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与否,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数量较多、素质良莠不齐,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整治是消防救援机构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对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起到很好的警示和促进作用。
案例来源:昆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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