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租赁住房已成为越来越多家庭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全国租房人口规模已突破2.8亿,租房已成为超过三分之一的城镇常住人口的居住选择。在这一背景下,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出租人与承租人合法权益,国家住建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个人住房租赁市场税收管理办法》,定于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个人出租住房涉及的税收政策作出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标志着个人租赁市场税收管理步入全新阶段。
新规最显著的变化,是明确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须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切实减轻普通家庭房东的负担,税务部门允许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即按租金收入的10%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0%税率,实际税负相当于租金总收入的2%,大幅低于以往自行申报情形下的税负水平。
新规中的五大亮点尤其值得广大房东关注:
其一,设定月租金免征额。文件明确规定,单套住房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标准是依据全国大中城市租金平均水平制定。据统计,目前这些城市的平均月租为3720元,意味着多数普通住宅出租可享受免税待遇。
其二,建立分级分类征管机制。将个人出租人区分为“小规模出租者”与“规模化出租者”。名下持有不超过3套住房、且年租金总收入低于50万元的纳税人,被划为小规模出租者,享受包括低税率和多项扣除在内的政策倾斜。而拥有4套及以上房产或年租金收入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则被归为规模化出租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纳税。
其三,扩大合理费用扣除范围。房东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扣除房屋相关合理支出,如折旧、装修费、物业费、维修费、财产保险费以及购房贷款利息等。据专业机构估算,在充分考虑各项扣除后,实际税负可能降低30%–50%,有效缓解房东经营压力。
其四,引入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税务部门将同步建立房东纳税信用档案。对诚信纳税者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而对故意逃避税款、虚假申报的纳税人,则纳入税收“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包括限制获得政府补贴、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等。
其五,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新规要求各地加速建设“个人住房租赁税收管理系统”,支持房东通过移动端APP或网页完成申报、抵扣、缴款全流程。试点数据显示,线上办理平均耗时仅8分钟,比传统大厅办理节省90%以上时间,极大提升税收遵从的便利度。
新政策落地后,房东应如何分类应对?
如果您是普通家庭房东,仅出租一套住房,应首先判断月租金是否超过4000元。如未超过,则无需纳税;如超出,则仅对超出部分按综合征收率2%计算税款。举例来说,月租5000元,则应缴个税为(5000–4000)×10%×20% = 20元/月。
如您持有多套住房,应合理规划房产数量和租金收入,尽量符合小规模出租人标准。例如,可与配偶或子女分别持有房产,确保每人名下不超过3套。此外,务必妥善保管房屋装修、贷款利息、保险等各类费用凭证,以便在年度汇算时进行合法抵扣,降低实际税负。
如您通过中介机构出租房屋,需注意新规明确要求中介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应主动与中介协商税负承担及服务费调整等事宜,明确双方权责,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纠纷。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新规所带来的影响远不止于纳税方式的变化。
中国房地产协会发布的《2025年中国住房租赁市场预测报告》预计,税收新政实施后,个人出租住房纳税覆盖率将提升15%,同时因税负透明化,可能促使部分非专业房东退出市场,短期内租金或小幅上涨3%–5%。
从中长期看,新政策将推动租赁市场结构优化,专业租赁企业市场占有率有望在三年内从23%提升至35%以上,个人散租占比逐渐下降。与此同时,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也将全面落地。住建部已明确要求,2025年底前一、二线城市租赁合同网签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通过与税务系统数据共享,实现“以票控税、以网管房”。
租客群体也将间接受益。一方面,房东纳税积极性提高有助于促进租赁关系规范化和服务品质提升;另一方面,租客可更便捷获取租金发票,用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自身税收负担。
各地政府正积极出台配套服务措施以上率下推动新规平稳实施。如上海推出“租赁税收服务包”,为首次办税房东提供一对一指导;广州已布局200个社区便民纳税服务点;深圳则创新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租赁合同自动识别和纳税申报表生成,显著提升办税效率。
为辅助理解,以下列举几种典型情形:
案例一:王先生出租北京一套两居室,月租6500元。如不考虑其他扣除,每月需缴个税(6500–4000)×10%×20% = 50元。但他每年支付物业及维修费等约8000元,按月均摊约为667元,高于每月25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最终实际应缴税额为零。
案例二:李女士在沪穗两地共有4套出租房,年租金收入48万元,房产数量与年收入均未超限,属于小规模出租人。在按规定抵扣各项成本后,全年约纳税4.8万元,税负率控制在10%左右。
案例三:张先生是全国范围的职业房东,共持有12套房产,年租金收入180万元。被认定为规模化出租人,须按20%税率全额计税,预计年纳税约36万元。此类纳税人可考虑转型为租赁企业,通过注册公司等方式优化税务结构。
总而言之,个人出租住房税收新规的实施,是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走向法治化、专业化和长效化管理的关键一步。从国家税收法治到个体权益保障,从市场结构优化到租赁服务升级,这一政策无疑将深刻影响行业未来格局。每一位市场参与者,无论是出租人、承租人,还是中介机构,都应主动了解政策、积极配合转型,共同建设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住房租赁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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