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网友@tcy~186522226 :
对于将于2025年9月15日实施的《住房租赁条例》中规定的房东需要发开具发票一事,中介公司对业主的强硬施压,作为业主不得不吐槽一下:
房东需要依法开具发票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业主方对此并无任何疑义。同时也享有和承租方共同协商的权利,但承租方(中介公司)强硬的态度甚至做法实属令人意外与心寒。作为业主本着协商的目的提出的合理诉求得到回复确是“不收到发票暂不支付已拖欠的租金”。
在此不经想问问中介公司:不积极沟通解决问题,反而以开票问题为由延迟支付业主租金这种明显的操作意欲何为?是否料定业主还未收回成本不会与贵司解约,因此有恃无恐?这样强硬的站在业主的对立面,难道你们完全不顾及自己的企业形象和口碑了吗?
因不便提及对方公司名字,附上双方的聊天截图,上虞地区如有遇到类似问题的业主可进行留言。
▍楼主补充
大致的情况是这样。我们有多名业主把房子出租给中介,对方用来做民宿出租。 9月15日有新的政策退出,业主的房租收入需要开票。8月14日中介公司短信通知业主开票,否则就延迟支付租金。 针对这个开票的事情,我们作为业主和中介公司多次沟通,对方态度强硬坚持不开票就暂缓支付租金,目前7月的应付租金业务还未收到。
要求把去年到今天的房租,对应的发票开了,再支付租金。作为业主,只是希望中介公司能给一个合理的说法,需要开具之前的发票依据的是什么?事情总得双方协商解决,不是都推给业主的。租房初期业主预交的水电费中介也不退,我们也没过多计较。 所以现在对方,以不服租金的当时“要挟”业主的方式,我们非常反感。
来源:畅说108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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