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9月1日发布的公告,*ST元成(603388)及其董事长祝昌人因未将其与他人签订代持协议并为他人代持少量股份的相关事项告知公司而受到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行为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并且在2017年至2021年期间的定期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也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ST元成和祝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多项规定。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和祝昌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相关方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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