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法理为纲、情理为脉”的柔性执行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探望子女受阻引发的执行案件。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肖某因婚姻破裂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一双子女(一男一女)由父亲肖某抚养。此前经法院调解,双方已就刘某某的探望时间、方式达成一致,但肖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长期阻碍刘某某与子女见面。因多次沟通无果,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了解情况,发现此案的难点并非简单的“执行难”,而是隐藏在亲情背后的复杂家庭矛盾。子女长期与父亲、祖父母共同生活,受家庭环境及长辈态度影响,对母亲刘某某存在明显的抵触情绪,并产生疏离感和距离感,见面意愿极低。
执行法官深知,强制执行不仅可能加剧孩子的抗拒心理,更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为此,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法理释明+情理疏导”双轨策略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探望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向肖某及其父母明确释明:探望权是法律赋予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协助履行探望义务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传递负面情绪、阻碍亲情交流,既违反法律规定,更会影响子女身心健康,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执行法官多次与肖某一家沟通,从子女成长需求切入:“即便父母分开,母亲的爱从未缺席——刘某某虽在外地工作,仍一直牵挂孩子衣食住行,这份母爱不该被矛盾阻隔。孩子需要完整的亲情,父母的分歧不该让他们‘买单’。”同时,执行法官专门与两名子女进行耐心沟通,倾听孩子的顾虑,逐步化解其对母亲的抵触心理。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与情感疏导,肖某及家人终于认识到行为不当,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两名子女也从最初的沉默抗拒,逐渐愿意倾听母亲的声音。最终,在执行法官见证下,刘某某与子女通过视频连线“云端相聚”。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视频通话中,刘某某轻声询问着孩子们的学习与生活,孩子们也逐渐放下拘谨,与母亲简单交流。虽然只是短暂的“云端相聚”,却为冰封的亲情打开了一道缝隙。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从法律上终结的是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不该成为亲子亲情的“休止符”。对孩子而言,成长过程中父亲的陪伴与母亲的关怀同样重要,这种血脉相连的情感,不应因父母间的矛盾被人为割裂,让孩子在完整的亲情关怀中成长,既是父母的共同责任,也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任何违背此原则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来源:京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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