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冒名顶替罪?
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以及组织、指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二、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是:
1.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关于高考招录、公务员招录以及就业安置待遇等方面制度的公平性,还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等。
2.冒名顶替罪的客观行为是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以及组织、指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是行为人通过使用他人证明身份材料核实或者验证后,以他人名义从事社会经济活动,并获取相应的法律地位。对于用于证明、核实身份的材料,可能是使用证明身份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依法发放的制式证件,也可能是证明身份的出生证明、户口迁移证材料、入学通知书、学籍档案等各类材料,对于使用证明身份的材料形式并未限定。
盗用、冒用行为本质都是行为人使用他人身份从事特定活动。在具体行为方式上,盗用一般情形是使用他人身份证明材料为真实的,并且被冒用人并不知情。而冒用的本意则是使用他人的名义,冒用可能是通过盗窃、欺骗、伪造、编造等违法手段获取的他人身份信息,也可能是受他人委托、保管等合法原因持有相关材料后,违背名义人意愿,还可能是偶然捡到、通过交易、买卖等行为获取的,以他人名义对外从事社会活动。
顶替他人的资格待遇限定为三类:
第一类是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根据《高等教育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具体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入学资格。
第二类是公务员录用资格。
第三类是就业安置待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政府对特殊主体予以安排就业、照顾就业等优待。我国关于就业安置的对象范围比较广,有的是法律明确规定,例如退役军人、随军配偶家属的安置就业,《退役军人保障法》第22条第4款规定的对退役军士以安排工作方式的安置,《军人保险法》第29条以及配套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也有对未就业随军配偶就业安置的相关规定。有的就业安置待遇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
需要说明的是,安置待遇中获取的利益范围较广,有可能获取的是工作机会、荣誉称号、税收减免等各项福利待遇,还可能获取了特定的经济待遇、物质补偿等物质经济利益,冒名顶替罪规制的范围仅限于就业安置待遇,即提供工作机会,如果通过冒名顶替获取其他安置待遇的,不构成冒名顶替罪,符合诈骗等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应以相应犯罪处罚。
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行为的,从重处罚。从实践来看,冒名顶替往往存在着行为链条,而很多冒名顶替上学者处于18周岁左右,认知能力相对有限。往往是家长操作、成年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者组织实施一系列行为或者学校相关人员指使相关人员实施。基于此,从冒名顶替行为各方的社会危害性来看,应当突出对组织者、策划者的惩治。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对这类行为予以从重处罚。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故意形态只能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冒名顶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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