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缺陷、责任转嫁、维权困境等维度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实施二十三年来,其结构性漏洞已对医患信任、医疗责任认定及系统安全造成多重破坏。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核心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 一、系统性责任被弱化,矛盾转嫁至医患个体
管理过失被技术化掩盖
约87.1%的医疗损害源于管理体系漏洞(如违规降低手术资质、设备维护缺失、超负荷排班),但实际追责中,医院常将问题简化为“医生操作失误”,规避管理责任。例如湘雅二院瞒报重大医疗纠纷、手术管理违规等问题被处罚后,仅承担4.8万元罚款,与其7亿元资金规模形成鲜明对比。
行政问责让位于民事调解
2018年《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施行后,卫生行政部门主动查处医疗事故的职能弱化,转而依赖“医疗纠纷调解”,导致本应由系统承担的责任演变为医患个体对抗,加剧冲突。如张掖市卫健委被指包庇医院伪造病历、威胁患者家属,充当“保护伞”。
️ 二、法律责任被稀释,违法违规成本降低
“以鉴代审”架空法律威慑
《民法典》第1222条明确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伪造病历、违反诊疗规范等行为,应直接推定过错。但实践中,法院普遍依赖“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而鉴定存在潜规则——致死/重伤案件责任比例不超过50%,形成“责任天花板”。例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误切八旬患者全胃却被鉴定为“主要责任”,涉事医生仅被停业一个月。
刑事追责通道被堵塞
使用无资质医师、伪造病历等严重违法行为,本可依据《刑法》第335条追究医疗事故罪,但常被纳入“技术争议”框架,通过鉴定淡化处理。典型案例中,医生违规操作致患者死亡后,卫健委甚至声称“医生没有责任”。
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