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歌原名叫乌维苏,出生在尼日利亚拉各斯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当地一所大学的数学老师,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家里条件在当地不算差,够维持中等生活。他从小就接触音乐,五岁开始在教堂唱诗班唱歌,上学时自学钢琴和贝司,还组过乐队。但他没一开始就把音乐当饭碗,1999年从蒙罗维亚大学数学系毕业,拿了硕士学位,专业是数学。毕业后,他先在尼日利亚找了份航天机械师的工作,干了几年,收入稳定,但总觉得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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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发现他越来越沉迷,学习成绩受影响,就开始干预。1996年左右,他放弃了机械师工作,转行当歌手,这让家里闹翻天。父亲觉得儿子不务正业,砸了他的吉他,还警告不专注学业就把唱片全毁了。郝歌没办法,只能先把音乐搁一边,专心念书和工作。但内心里,他一直放不下唱歌这事儿。干了两年机械师后,他觉得日子没意思在郑州一家酒吧驻唱,那时候他中文还很烂,只会简单几句,但靠唱英文歌混口饭吃。就是在那儿,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欢。刘欢听他唱,觉得有潜力,就聊了聊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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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节目有不少外国人参赛,但多数没留下印象,因为他们唱得生硬。郝歌不一样,他先研究文化背景,再唱,唱出了自己的故事。成名后,演出邀约多了,他唱过《在那遥远的地方》,还和韩红合作。
郝歌的成名靠实力,他嗓音有穿透力,台风大气,不光唱,还学戏曲元素。2007年,他上春晚,唱《在那遥远的地方》,让更多人认识他。愿望里的名扬天下实现了,但他没飘,一直保持初心,继续打磨音乐。他喜欢慢节奏歌曲,不像其他黑人歌手偏摇滚。他唱中国歌时,用心体会词意,唱得动人。节目后,他的事业起飞,参加过金鸡百花电影节,还上湖南卫视节目。成名没让他变调,他还是那个爱音乐的家伙,继续学中文,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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