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取货”也会犯罪?
对,没错!
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
专门负责线下取款、取货的人
被叫做“车手”
扮演着取款、取货、转移赃款的角色
他们负责迅速转移诈骗而来的资金、货物
切断警方对被骗资金的追查
并从中获取“佣金”
是诈骗分子和从后期收益人员的中间人
这是犯罪
这是犯罪
这是犯罪
针对电诈违法犯罪活动
邹平公安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日
邹平公安雷霆出击
成功抓获3名“取货车手”
01
8月6日,市民李先生被“刷单返利”的诱惑冲昏头脑,在网上参与刷单购物,先后被骗走4万余元。反诈中心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深度研判与细致梳理。经过大量工作,他们发现被骗资金均用于购买商品。民警随即对购买商品进行追踪溯源,确定这批涉案商品的最终收货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
民警随即联合黄山派出所赶赴河南郑州,通过调取监控视频、精准研判锁定嫌疑人身份,最终将其成功抓获,并全部追回被骗资金。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涛明知商品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收取快递,并按照陌生男子指示,将快递放在指定位置。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涛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2025年7月15日,邹平居民朱某某向警方报警,称其被以办理会员、充值话费、扫码付款等方式被骗。接警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深度研判,发现部分资金被用于购买4部手机,随后通过分析研判锁定了负责“线下取手机”的嫌疑人任某、黄某的身份及轨迹。
8月22日,民警联合开发区派出所、明集派出所奔赴济南、长沙,成功将二人抓获,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四万余元。经讯问,二人对明知手机来源可疑仍收取并转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黄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邹平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3
2025年7月3日,居民贺某在网上遭遇诈骗,诈骗分子引导贺某购买了8台空调。反诈中心办案民警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魏桥派出所赶赴四川的空调收货地开展侦查工作,最终赶在诈骗分子取货前将8台空调全部依法扣押,为贺某挽回损失19600元。
广大市民面对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
任何协助、参与或支持
诈骗犯罪团伙进行取款、取货活动的行为
都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
“替罪羊”和“工具人”
甚至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平安邹平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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