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何云峰、财务负责人姚秀梅、时任董事会秘书徐梦婷和何晨苒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及何云峰与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何云峰向投资者间接转让约1500万股,还约定转让承诺事项、赎回条款等内容。公司未及时披露。
此外,姚强以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股票,全部为代何云峰持有。姚强于2022年11月10日最高持有公司股票311万股,其中为307万股为代何云峰持有。股份代持事项导致公司股权不明晰,且未在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准确披露。而且,公司还存在资金占用、未披露特殊投资条款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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