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通过十字路口时
到底应该谁让谁?
“让右原则”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
但是总有人“抢”字当头
抱着侥幸心理
结果就酿成了交通事故
2025年7月19日下午,李某驾驶桂 DMXXXX小型轿车行驶至蒙山县东环路哪啦路口时,与欧某驾驶的蒙山BXXXX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欧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驾车行经路口时,未做到让右方来车先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员在驾车经过
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
该如何正确让行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无信号灯控制路口的通行规则
一、右转让左转
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方右转,遇一方左转进入同一方向车道,则右转车辆应让左转车辆先行(即图中灰色车让白色车先行)。那是因为如果右转车辆较多且优先通行,左转车辆就会在路口积压,影响其他方向车辆的通行。
二、右转、左转让直行
路口无明确指示时,右转和左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
三、有让行标志的需让行
如果有让行标志,那就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
四、右侧车辆先行
“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两辆车都是直行该谁让谁呢?”对这个问题,多数驾驶人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其实,在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如下图所示,即灰色车要让白车先行。
五、通过无信号灯环岛进入环岛行驶,需要让岛内车辆先行。
梧州公安交警提醒:
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
务必注意观察路口情况,切勿抢行
在确保近距离无车的情况下
快速安全地通过!
安全重在慢和让
文明驾驶要做到“礼让三先”
先慢、先让、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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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黄俊兴
校 对:张议文
文 字:杨 珊、汤维峰
素材来源:蒙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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