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启用一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详见附件)对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通过有灯控路口的,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抓拍,并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东源县公安局决定从2025年8月27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为期5天公示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源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7日
东源县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设备地点
1
固定式设备
205国道2788公里800米交盐田大道路口。
来 源 | 东源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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