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钉钉投诉了。
建议杭州相关部门彻查钉钉违法用工情况
投诉的理由,主要得益于我援引媒体报道,文中提及了真名陈航的钉钉CEO无招,在半夜12点巡岗工位,发现人不在,大怒一事。
我担心它们觉得我是自己在瞎编,甚至还援引了钉钉官方的回应。钉钉方面称,该传闻不实,表示CEO也需要休息。
这下回应也有了。
然而,似乎这种公开信息的整合并不能让钉钉方面感到满意,于是我就接到了来自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认为我侵犯了钉钉的名誉权。
有意思的是,他们掏出了一份营业执照,这份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22年,法定代表人为叶军,上面标注有,“本件仅限于华为信息流广告开户使用,他用无效”字样,用于身份自证。
公开资料显示,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法定代表人为陈航,也就是传闻所提及的CEO无招。上一任CEO叶军已在2025年6月5日卸任法定代表人。
也就是说,这份材料的提供者,还拿着陈年老材料,依然沉湎在叶军主导钉钉的时代里面,甚至没有经过任何核查,将仅限于广告投放使用的营业执照发给了我。
还有一张更有趣的侵权撤稿函。上面标点符号错漏百出:第二行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后双引号;第四行逗号和句号用反了;第六行没有使用句号。
当然,尽管有媒体报道前述内容,可我此前从来没发表过任何钉钉缩短午休时间的言论。不知道他们将打算群发给谁的消息,最后囫囵吞枣,落到了我的手中。
关键是,这份侵权撤稿函,居然得到了钉钉官方公章盖章。
如果这份撤稿函底部印章为真,那么真的很难理解,这份材料的审核流程到底怎样的?
总不能是无招对这些外部评论和讨论葆有善意和宽容,而有莫名好事者制作假章,仿冒钉钉方面名义,肆意投诉关于钉钉加班的内容吧?
钉钉加班的新闻仍然在网上流传。
8月27日,来自凤凰网科技的报道提及,钉钉现在被内部调侃为“阿里缅北”和“阿里飞书”。员工称,现在的钉钉使用的是“9-10-6”的高强度透支的工作节奏,“基本上早9晚10,周日还强制上班,熬不住。”
为了担心钉钉不承认这份媒体报道,于是我又找到了一篇虎嗅8月25日发布,题为《钉钉无招:做AI要拒绝傲慢》的报道。
无招自己在接受虎嗅采访中亲口明确,企业大约有四五十人投入到了某个项目的开发中,这个项目持续时间不到4个月,“他们应该每天睡觉不超过5个小时”。
根据无招原话推论,一周有7天,每天睡觉5个小时,再扣除吃饭2个小时,也就是每天,员工需要花费在工作上的时长多达17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长超过100小时。
你以为一天只睡5小时是什么强度?旧社会的农奴恐怕也达不到这样的用工强度。
根据我国《劳动法》,企业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而《劳动法》还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在媒体监督和舆论之下,根据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杭州市人社部门理应作出行动,对于钉钉涉嫌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的行为进行查处,确认加班为事实的情况下,应敦促企业作出整改。
害怕杭州市相关部门看不到。根据《劳动法》第八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于是,我特地上浙里办投诉了钉钉一遍,就当是为加班员工做点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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