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资金被占用,投资者可索赔
2025年8月25日新华锦(60073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
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因此监管局对他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25年5月7日,青岛啤酒拟66500万元及价格调整期损益受让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持有的山东即墨黄酒厂100%股权,已签《还款协议》《质押担保合同》,对方66,500万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并登记,公司正督促还款。
202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显示2025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6.69亿,归母净利润为1287万元,扣非净利润为53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减少下降。
另外,在2025年6月21日中兴华会计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出具了专项说明。
其中,1.关于资金占用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已披露的关联方款项形成了资金占用;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未发现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及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于现金流问题。资金占用年末余额准确,除未归还款项外已足额归还,无其他未披露占用;前十大交易具商业实质,资金未变相流入关联方。
3.关于收入问题。扣除境外及转卖贸易收入后,境外收入与海关、退税数据差异合理;发制品毛利率上升、二手车收入下滑均具合理性;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无关联,收入确认合规,客户供应商变动合理,无新增。
4.关于商誉问题。2024年对上海荔之计提商誉减值1.55亿元,业绩未达预期,补偿款未收回;已披露偿付安排,款项收回无重大不确定性;上海荔之财务数据变动合理,与同行无重大差异;商誉减值测试过程、数据及来源合理,参数选取审慎,减值计提充分及时。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是2025年5月8日—2025年8月26日之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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