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延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推进“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该行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强化社会共治,扩大群众参与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铁拳”行动查办的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市宝塔区某珠宝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案
2024年11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用于结算的1台电子秤未经检定,且可通过输入特定键改变称重数值,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史某连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案
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用于结算的1台电子秤未经检定,且可通过输入特定键改变称重数值,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延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查处延安市宝塔区某烟酒副食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电子秤案
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门口悬挂有“黄金回收”的牌匾,其用于贸易结算的1台电子秤未经检定,且可通过输入特定键改变称重数值,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编后语:
随着黄金价格持续走高,黄金交易市场频发计量作弊案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以上案件的公布希望全市黄金回收行业经营者引以为戒,诚信守法经营。消费者如果遇到疑似计量不准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黄金回收交易时,消费者应掌握的识别与防范技巧:
1.交易前货比三家,提前了解自己黄金物品的重量,并选择正规渠道交易(比如银行、品牌金店等);
2.查看商家称量用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明;
3.要求商家在称重前将电子秤归零,并观察整个称重过程是否有可疑操作;
4.留存交易凭证(收据)、付款记录等,要求书面注明黄金重量、纯度、价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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