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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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姚思思 通讯员 沈晓燕
本报讯 八月的德清县下渚湖湿地,晨雾中掠过一抹朱红——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舒展羽翼,掠过“水下森林”。这幅生机盎然的画面背后,是德清县检察院连续3年开展的“守护朱鹮家园”专项行动。
今年3月至6月是朱鹮繁育季,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带着公益诉讼“回头看”清单,在朱鹮核心栖息地发现:去年设置的生态缓冲带植被覆盖率显著提升,非法捕猎设施实现动态清零。
“每发现一枚朱鹮蛋,我们比当事人还紧张。”公益诉讼检察官张妍妍翻开工作日志,上面记录着他们推动建立的“刑事打击+生态修复”闭环机制:联合县法院在下渚湖设立野生鸟类保护基地,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检”,近3年办理的15起生物多样性案件,让多处生态破坏点恢复生机。更令人欣喜的是,当地中小学开展的“朱鹮法庭”模拟庭审活动,已吸引100余名青少年成为“湿地小卫士”。
近年来,县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新机制守护生物多样性,以机制创新赋能织密水域防护网,以多元共治保护古树名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愿景走向现实。
在京杭大运河德清段,河长制公示牌旁新增了“检察长联络牌”。今年汛期前,检察技术团队通过热成像无人机扫描,发现东苕溪支流有几处侵占河道的违建。“这些建筑如梗阻般堵塞河道。”水利专家指着卫星影像对比图解释。检察官带着第三方机构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上门,并据此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法律依据和整改要求。联合属地政府、水利部门主动上门释法说理,化解抵触情绪。最终在汛期到来前,依法平稳拆除了占用河道的建筑,畅通了河道生命线。
这种“河湖长+检察长”的协作正在深化。每周的联合巡河已形成惯例,运河水质的实时监测数据直接同步到检察院的“数字督治”平台。在莫干山镇仙潭村的千年红豆杉下,新安装的土壤传感器正闪烁绿光。这个1023岁的“老寿星”曾因建筑垃圾堆积奄奄一息,如今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的抢救工程获得了新生,还有24小时智能监护。随着《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检察官给全县643株古树做了全面“体检”。
德清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宇表示,将持续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创新构建并深化“司法+科技+公众”三轴联动工作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共同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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