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之) 哥德尔首先为一切命题编码:先将语句对译为“一列”数字,再将这列数字按照特定的运算法则转换成“一个”数字,称为“哥德尔数”。这样,只要拿到一个“哥德尔数”,就可以知道它代表了一个什么样的命题。
然后,他提出一条“对角线引理”,将“哥德尔数”作为“常量”代入它所代表的含有“变量”的命题,以此制造出一种“自己实时描述自己”的特殊效果。
所谓“对角线”,指的是以一系列含有变量的命题为行,以它们依次对应的哥德尔数为列,做成一个表格,表格中每一个“命题遇到自己的哥德尔数”的单元格,正好分布在从左上到右下的这条对角线上。这样,实际上他就是将所有的命题划分成了三个层次:表格之外是普通命题的地面;表格上装满了由“命题代入命题”所得到的特殊命题,像是一个房子;对角线上的命题则是最为特殊的“自指”命题(每个命题都有一次代入自身的机会),像是一道屋脊。
理解其“不完备定理”的关键,就在于将“命题”代入“命题”这一步。
先回头来看一看什么是“命题”。命题是一句有“真”与“假”可言的话,是语言对于现实情况的明确把握:若其所陈述的内容与现实相符合,则为“真”;不符合,则为“假”。确定“符合”与否的过程即为“证明”。证明了一个命题,就是揭示了现实中的一个“真相”,尚未证明的命题则指向现实中仍不为人知的神秘领域,例如“外星存在生命”,或者“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质数(素数)之和”。
命题一般是一个陈述句,其基本逻辑构造为“什么是怎样”,相当于将一个“东西”(名词)代入一个“过程”(动词)或一种“状态”(形容词)。已证明的命题相当于语言对现实的实时描述,此时“什么”与“怎样”都是确定的。未证明的命题则只有一方是确定的,另一方还需由此出发,经过一些中间环节(现实描述或可代表现实描述的“逻辑”结论),一步一步地将“确定性”传递过来。
例如,当我们望向窗外,发现远处有一个什么东西在飞,这时就得到了一个含有变量的命题:什么在飞。(生活中常以问句的形式出现:“你看那是什么?”)如果它看起来像是一只在盘旋的鹰,把“鹰”代入“什么”,就得到一个可以证明的新命题:鹰在飞。如果仔细观察,发现它的翅膀是不拍打的——原来这只是一只“盘鹰”风筝,就是证明了该命题为假,否则的话还是有可能证明其为真。
以“对象”代入“命题”是如此,以“命题”代入“命题”又意味着什么呢?
毕竟,命题并不是一个“东西”,而是一件“事情”。哥德尔思路成立与否的关键,正在这一步“化事为物”的操作上:确定的“东西”可以编码,确定的“事情”也可以赋值,但是“它”要作为维持这件“事情”的“东西”来赋值,就像是可以用动名词作主语或宾语(“动词名词化”)一样。这样,当我们把一件“事”代入另一件“事”,就是让正在“做”一(这)件“事”的“物”再去“做”另一(那)件“事”。在此基础上,“自指”命题就很容易理解了:“将一个命题代入自身”,指的无非是“将一件事继续代入这件事”,也就是“让正在做这件事的物继续做这件事”。所以,此类命题的标准表述应该是:一个正在怎样的东西还在这样。
回到风筝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有东西在飞”这件事依然是确定的,但是究竟是“什么”在飞,已经不再那么单纯。因为这“只”是一个“正在飞的东西”,我们无法再描述它的外在特征,而只能接受“有东西在飞”这一事实。试想:我们看不到是什么在飞,却看得到“飞”这件事正在发生,这会是一个什么状况呢?
真相也许只有一个:这个在飞的东西就是我们自己。
这种命题之所以令人头晕,正是因为它实际上是将我们带进了一个“正在进行中”的动态事实。这时我们不再是置身事外的“旁观者”,而是身不由己的“当事人”。这样的我们,看到的将不再是窗外有盘鹰在飞,而是作为盘鹰,看到整个世界都在疯狂地转动,包括远处的窗子和那位观察者。当然,这时的我们也已经无法知道自己是“什么”——那是“别人”眼中(命题中)的事。当我们试图把视线“收回”自身,就会发现:根本收不回来。“发出”视线的这个“我”,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与视线中的“世界”构成了完美的二元对立。就算是在我们的大脑中也找不到一个可以单独称为“我”的东西,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东西”,而是“所有东西”(以大脑为枢纽)构成的“一件事”。如果非要把“它”看成是一个“东西”,那么,“我们”或者就是唯一不在“我们的世界”之中的“东西”(暂且不论其他的“我”的问题),或者就是这个世界本身(所有“东西”合在一起)的一个或一系列的“切片”。这就像是说,“视频”并不在“视频”之中(而是在理解它的观众那里),即使在,它(单数)也不过就是一帧一帧连续播放的“图片”(复数)而已。
想象一下,对应着三种命题,可以有三幅风格迥异的画:一幅《看,什么在飞翔?》,一幅《盘鹰,盘旋》,一幅《我在飞》,它们将会分别呈现出怎样的画面?
最后才是“不完备”的事。哥德尔在“自指命题”的“对角线”上,又找到了一个特殊的“点”(“单元格”),这里有一种奇怪的属性叫作“自我否定”。也就是,在所有“我是怎样”的命题之中,偏偏出现了一个“我是不可证明的”这样一个怪命题。好在我们的思路已经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让我们把“自己”代入这个命题所扮演的“角色”,直接说出如下台词,即可将其中的道理讲清楚:“我,是不可证明的。我固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但你们也不知道我是什么,因此才没有办法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与我的真假有关的任何证据。”(停顿一下接着说:)“我既不在自己的视线中,也不在他人的视线中,也不在你的视线中,那我就是‘还不存在’,或者说,我还在‘另一个’世界之中。”
总结起来,哥德尓“不完备定理”得到的其实是这样一个结论:数学只能确定性地把握一个已经完成的具体过程,或者说只能精确地描述一件已经发生过的事;对于尚未发生之事,它或者束手无策,或者只能假设(假装)它已经发生,而在实际上用“控制”充当了“描述”。或者说,它只能精确地“复盘”,却不能真正地“预测”。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将这条定理概括为:一致性(可自圆其说)的数学无法证明一个尚未提出的命题,因此它要么并不真的一致,要么就是不完备(并非无所不能)的。
另外,神学史与科学史上还各有一个与此类似的著名命题,可以放到一起来对比着理解:
命题一:上帝能不能创造出一块他(祂)自己举不动的石头?
如果“上帝”意味着“无所不能”,也就是意味着世界上并不存在举不动的东西,那么一块“举不动”的石头就只能是意味着它此时还没有被举起来。如果我们换一种说法:上帝能不能(同时)举起一块还没有被举起的石头?问题就清楚了。这时上帝就可以直接回答:“我不能(你给我滚)。”
命题二:如果有一种“万能程序”,它能够判断出所有其他程序是否将导致电脑完成特定的运算过程,即“停机”,也就是保持在一个确定的信息状态上(本质上无非最终在0或1两种不同的能量状态上任取其一),那么它有没有办法(在其所判断的程序尚未执行完毕之前,预先)判断自己是否将导致“停机”(即判断出这个尚未执行完毕的程序将怎样执行完毕)?也就是说:它能不能在“下一步”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同时)让它到来?
它当然也是不能的。
附:“我”与DeepSeek讨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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