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1818黄金眼消息:
下沙学林街上有一个湖上春风里小区。沈先生反映,小区业委会新上了一个主任,装了一道玻璃门,现在他们公租房的住户想去小区中心区域,得从机动车行驶的通道绕行,不仅多花时间还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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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下方视频:
视频来源:1818黄金眼
对此,网友们均有不同看法。我们一起来欣赏欣赏网友们的各种评论:
“很正常,作为小区业主肯定是不愿意,之前看过两个带人才公租的,销售一说就没啥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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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结果不公平的时候,也想一下原因啊。凭啥物业费不一样,交4块的业主找谁去说啊。”
“正常的啊,你交的钱都不一样,为啥要享受一样的服务?”
“物管条例对单个或者整栋的业主权益是否可以分割无明文规定.公租房的业主权益本案中分别形成一个代持和一个受益主体,案中租赁公司应该与租户在程序上表决通过授权租赁公司(或者第三方)对小区物管费事宜进行投票,因此租赁公司在小区涨价的投票行为无完整授权,属于无效,亦不能对抗小区整体的业主权益”
“这种规划就是人为制造矛盾,也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想出来的”
“屁大点的小区,物业费每平4元?”
“讲白了都是规划的问题,明明是两类人,硬搞到一起去!业主自己买的房,交的物业费也高,肯定不爽公租的人”
这事,你怎么看?
采编:麻辣下沙来源:1818黄金眼微博 责编:张三丰 说人话,来麻辣下沙。声明:非麻辣下沙原创内容,均来自网络和媒体等渠道,若您需要转发该内容请备注来源。同时,若我们的文章有侵犯到你的权利,请你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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