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两个热点事件,让人看了心情有些沉重。一个是被“性骚扰”阴影折磨两年之久的某高校学生肖某某一审胜诉,法院驳回原告杨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另一个是某地医院妇产科邵医生跳楼身亡,媒体报道称她生前遭受“3个账号连续7个多月的网暴”。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曝已成为一些群众反映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遗憾的是,原本是正常的“网络举报”,却往往异化成“网络暴力”,不仅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社会戾气。
谨防“网曝”变成“网暴”,让互联网平台远离极端、狂热情绪,需要法律、平台和网友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
关于“网曝”和“网暴”的尺度拿捏,去年8月1日生效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有明确定义。
网络暴力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该规定同时明确——依法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者依法实施舆论监督的,不适用本规定。也就是说,依法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或者依法实施舆论监督的网络曝光,不仅不属于网络暴力,还是技术升级赋予公民的权利。
而且,相比传统手段,网络举报更加直接、简单、高效。2024年发生的多起网络实名检举案,如某地县委原书记被举报性侵女下属、清华毕业科员举报局长贪腐等,都迅速在互联网引起关注并得到官方回应。今年7月,开奔驰车逼对方让路的“亮证姐”,也是被对面司机网络举报,经相关部门迅速介入,真相在几天之内就被查得一清二楚。
这些网络举报都是基于事实和正当权益,短时间内形成全网热点,举报者在诉求解决后事情很快止息。然而,并非所有案例都能得到公众关注,也并非所有诉求都能按照举报者的意愿解决。一些人的诉求本就不合理不合法,但为了达到目的,就利用网络曝光向对方施压。这样的网络曝光很容易偏离理性轨道,演变成网络暴力。
二
由“网曝”异化的“网暴”有多种表现形式。
开始是“网曝”,后来变“网暴”。生活中人们可能对一些突发状况产生误解,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了侵犯,通过线下投诉得不到快速解决时,转而求助网络,为自己讨公道。这本是正常操作,但当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且经过个人理智判断,认为是误解时,就应该停止网曝,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引发大家热议的某高校图书馆事件就是典型例子。一开始杨某某向学校举报肖某某“性骚扰”,校方回应不及她预期,她愤而将此事发到网上,引发了大量网友对肖某某的口诛笔伐,生出“官二代、富二代性欺压女生”等传言。但后来肖某某母亲出示儿子的特应性皮炎证明,且杨某某本身就是法律相关专业,冷静下来也应该知道构成性骚扰案件的成立要件,“对号入座”也不难作出判断。可杨某某不但控告到底,还在网上扬言要将肖某某母亲“送进去”,即使法院一审判决不构成“性骚扰”,她依然在网上宣称,将来无论肖某某到哪里求职,她都要把相关证据送过去。如此行事,早已超过正当维权限度。
以“网曝”之名,行“网暴”之实。一些所谓的网络举报本质上就是打着“网曝”名义的“网暴”。个别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通过虚构、捏造、夸大事实,以谩骂、诅咒的方式发布煽动性视频,将自己包装成“完美受害者”,引导大量不明真相的网友一起对别人“公开处刑”,借此向关联方施压。
据媒体报道,邵医生生前遭受“3个账号连续7个多月的网暴”。邵医生家属称,3个家庭选择网络曝光的方式,在短视频平台互相引流,由此引来大批网络水军对邵医生进行攻击和人肉搜索。从证据截图来看,举报视频已越过了正常举报限度,封面赫然写着侮辱医院和医生的话语。
当然目前媒体呈现的主要是邵医生家属的单方说法,详情还有待当地卫健委的详细通报。不过在邵医生去世后,抖音官方也发布了情况说明,从2024年12月4日到2025年8月1日,针对疑似网暴邵医生的15个账号进行了智能拦截,其中89条视频拦截了76条,962条与医疗纠纷相关评论处置了457条。
此外,苏州小伙在剐蹭事故中以“我听交警的”的教科书式应对,粉碎了逆行女子借手机拍摄施压并试图用舆论绑架事实的意图。西安大雁塔汉服馆纠纷中,警方的及时出手,也让游客发布的不实信息如“民警未做笔录、勾连商家”“孩子挨饿无人照顾”等,很快得到澄清。
当网曝存在主观恶意,极有可能会存在隐瞒事实、颠倒黑白等行为,滑向网暴也就在所难免。
三
不走法律途径或其他正常举报途径而选择网上绑架舆论,这不是“网曝”而是“网暴”。此举不但违反了公序良俗,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网络不应成为个别人“谋私利”“泄私愤”的工具,预防和监控网暴,是当务之急。
法律要让网暴者喊疼。我国目前有《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明确指出,要对施暴者“依法从重处罚”。但相比网暴发生的瞬时性、伤害的持久性,法律法规的作用呈现出滞后性。比如肖某某被持续网暴两年之后,才等到了判决。当然,我们并不能就此质疑法律的权威性,只有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判决结果才能让公众信服。也正因如此,每一次网暴判决应该对社会有正向警示意义,至少能充分震慑网暴者,不能让人产生网暴者全身而退的意难平。
对于怀有主观恶意的网暴者,法律要让他们感觉到疼,才能有效打击网暴。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在预防和监测网暴过程中的作用应该加强,对一些网暴举报及时立案调查,才能有效阻止网暴的进一步危害。
平台要有效监控网暴。各社交平台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对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组织和个人,依法依约采取警示、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但现实生活中,平台对网络暴力的处置手段不够“刚”,对于屡屡网暴者很少关闭账号,客观上纵容了网络暴力。下一步,平台必须硬起来。
个人拒当无脑裁判官。网络暴力除了主要施暴者,还有大量的网络水军以及自诩为代表公平正义的“键盘侠”。这些人要么浑水摸鱼,在网暴别人中获得流量变现;要么无脑跟风,在事实不明、责任未分的情况,依靠片面信息做出裁决,成为攻击谩骂的帮凶。而由于互联网的隐匿性,这些网暴别人的人,因为无需承担现实中的道德压力,从而得以肆意宣泄恶意,最终演变成一场对受害者的集体霸凌。须知,网暴是柄双刃剑,网暴别人者也有可能成为被网暴者。因此,抵制网暴人人有责,不仅仅是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更是为了保护自身。
当互联网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神器”,人们应该敬畏和善用强大的网络力量,而不是利用它放大人性之恶。预防和根治网络暴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来源 | “山东宣传”微信公众号(ID:sdxcweixin)
值班编辑 | 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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