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相关要求,现将辛集市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及存放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邮寄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收件人:人才中心 2、收件单位:辛集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3、单位隶属: 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地 址:河北省辛集市永安街国际皮革城二期辛集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服务大厅一楼E区人社专区4号窗口
5、电 话: 0311-83266155 6、邮 编:052360 二、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学校可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档案,学生档案袋封面应标注毕业生个人信息,档案内应当附“档案目录清单”和“档案转递通知单”。须使用专用封签将档案密封,加盖档案密封章,由学校直接邮寄至辛集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档案直接邮寄到人才中心的,将直接转为正式档案,无需再来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二)学校将档案发放给毕业生本人的,则需携带档案(档案袋需完好无损,不得私自拆开)、身份证、户口本(辛集户籍)、毕业证,到辛集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三)按照人社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不再区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教育部门不再接收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档案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
来源: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