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机制,着力在家事审判上做文章。始终牢固树立“大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送达、答辩、庭前、庭上、庭下、判前、判后全流程,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全员参与,辅以妇联、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构建“七步调解法”,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合力。
诉前导调
加强科学管理,立案阶段即发放《风险提示书》《调解意向书》,帮助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优先选择调解或和解方式化解纠纷,从源头上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特邀专调
引入妇联干部、资深调解员进驻“百合”家事调解工作室等平台,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情感疏导作用。2024年,城关法庭特邀调解成功案件444件,分流占比51%;2025年特邀调解成功案件178件。
法官精调
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团队,城关法庭实行少年家事两庭共建、“三审合一”。对于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由专业法官团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法律、伦理、亲情等多维度开展精细化调解,精准聚焦争议焦点,提升调解成功率。
心理辅导
对涉未成年人及情绪波动较大的当事人,邀请学校和妇联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庭前评估和庭后干预,通过专业心理疏导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为顺利调解创造条件。
联合共调
与司法所、派出所、社区村委建立联动机制,对送达难、矛盾激化或涉及子女抚养探视、老人赡养等复杂案件,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判后促调
对判决或调解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及时发送《自动履行催告书》,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阶段仍不放弃调解和解可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回访固调
建立“法官+妇联”跟踪帮扶机制,对涉及抚养费、探视权等案件定期回访,巩固调解成果,防范纠纷再生。注入“柔性司法”治愈力量, 将心理干预、家庭教育、帮扶救助等作为调解的重要支撑。针对监护失职问题,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5份,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5份,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职。
“七步调解法”紧密结合家事纠纷情感因素复杂的特点,不仅致力于解决表面争议,更注重从根源消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通过将调解延伸至审判全程及判后环节,体现了法院柔性司法、实质解纷的理念与实践,有力保障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家事审判公信力与社会认同度,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吴青青)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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