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龄化程度逐日加深,而老年群体在享受晚年生活时,常面临赡养、财产、消费等现实法律问题。这些看似“家长里短”的纠纷,实则关系到每位长者的生活质量与尊严。了解基础法律知识,就能在面对需要这些问题时能及时的为自己维权。本文主要为老年人普及基础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一、赡养义务
常见问题:子女以“工作忙”“没钱”为由拒绝赡养,或要求老人“用房子抵抚养费”,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供养(如支付生活费、医疗费)、生活照料(如日常陪伴、就医陪同)和精神慰藉(如定期探望)。赡养责任不因父母婚姻变化(如再婚)、子女经济困难(需根据实际能力分担)或“口头约定”免除。
维权提示:
- 若子女拒绝履行,可先通过社区、居委会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收入、老人需求等判决具体赡养方案(如每月支付多少赡养费、如何分担医疗费)。
- 特别注意:再婚配偶的子女(继子女)若与老人形成抚养关系(如老人曾抚养其成年),也需承担赡养义务;孙辈在父母死亡或无力赡养时,对祖父母有“隔代赡养”义务。
二、财产归属
高频风险:房产被子女偷偷过户、存款被“借走”不还、婚后财产与子女混同导致养老储备流失。
核心规则:
- 房产与存款:老年人的婚前财产(如自己名下的房、年轻时攒的钱)、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如工资积蓄),均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子女无权擅自处置(如卖房、抵押)。
- 赠与与继承:若想将房产留给特定子女,建议通过公证遗嘱明确(后立的遗嘱可覆盖之前的);若担心子女不孝却提前过户,可约定“附条件赠与”(如“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否则收回房产”),或保留部分产权份额。
- 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如退休金、婚后买房)原则上属夫妻共有,一方处置大额财产(如卖房超一定金额)需双方同意,避免“被忽悠签字”。
实用建议:
- 重要财产(房产证、存折、银行卡)尽量自己保管,或告知信任的亲属存放位置;
- 大额支出(如给子女买房、投资)保留书面协议或转账备注用途;
- 可通过银行“亲情账户”、公证处“财产托管”等方式,既保障子女必要支持,又防止财产失控。
三、消费维权
特殊保护:老年人属于消费者中的弱势群体,法律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行为打击更严。
高频陷阱应对:
- 保健品:若商家夸大疗效(如“根治糖尿病”)、以“免费体检”“专家讲座”诱导购买,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款(保留购买凭证、宣传资料),若造成身体损害还可索赔;
- 旅游团:警惕“低价游”强制购物(如不买东西不让上车),合同需明确行程、费用包含项目,拒绝“押金”“年龄附加费”等不合理收费;
- 理财产品:凡承诺“保本高收益”(超过6%就要警惕,超过8%有风险,超过10%准备损失本金)的,均为违规,务必通过银行等正规渠道购买,并让子女帮忙审核合同。
四、婚姻自由
现实困扰:丧偶或离异后想再婚,子女以“怕财产外流”阻挠;再婚后担心对方子女争夺财产。
法律保障:《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禁止干涉婚姻自由(包括子女以断绝关系、不赡养相威胁阻止老人再婚)。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但建议提前做好财产规划:
- 婚前财产协议:通过书面约定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属(如“婚前房产归各自子女继承”),避免婚后混同;
- 遗嘱补充:再婚后可重新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子女或伴侣继承(如“我的存款留给大儿子,房子留给老伴居住至去世后由孙子继承”);
- 居住权保障:若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可通过合同约定或遗嘱为老伴设立“居住权”(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后,子女无权赶走老伴)。
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温暖力量。建议子女常陪父母聊聊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因法律盲区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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