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李易峰、上海峰岩文化传媒中心、北京博众星和影视有限公司等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约499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峰岩文化传媒中心成立于2018年7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由李易峰100%出资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
该平台自成立以来未披露过参保人员信息,社保缴纳人数长期显示为“0”。
北京博众星和影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2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彬,主要从事电影摄制、广告制作及影视文化交流活动 。旗下品牌“博众星和”从事艺人经纪业务,曾签约艺人李易峰 。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李易峰名下关联7家企业,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李易峰影视文化工作室、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上海峰路文化传媒中心、上海峰岩文化传媒中心,均为李易峰个人独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风险信息显示,李易峰持有的上述4家企业股权均已被冻结,冻结股权数额合计260万元人民币,执行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综合自:界面新闻、企查查
责编:叶舒筠
校对:王蔚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