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新闻,看上去没有联系,实际上有点联系。
所以我把这两个新闻放在一起说说。
10 万卖男朋友到缅甸,个人觉得就是贩卖人口罪。法律上没有相关罪名,不等于犯罪不成立。
这时候应该是显出男女平等的时候了。男女既然平等,那犯罪的要件也理应平等。
不能因为被贩卖对象的性别而出现不同的罪名。
拐卖人口罪,罪名显得不合适。在展开讨论前,本文单纯从法理上进行讨论,和现实法律不构成关联。
我要讨论的应该是贩卖人口罪。贩卖人口罪在现在的《刑法》上是没有的,这说明《刑法》需要与时俱进。
贩卖人口罪的对象是人,那就不应该只限定妇女和儿童,包括男人,也有可能成为被贩卖的对象。
在现在男多女少的状况下,男性势必在感情方面有了相当大的竞争。这样的竞争,一定程度上让男人在男女交往上,感受到了不平等。这样的不平等,一小部分来自女性,而更大部分来自男性。
这本应该是好事。当男人在感情上感受不平等的时候,那么男人理应感受到情感之外的其他方面女性没有获得平等的地位。
但是现在情况不那么乐观。很多男人只在乎性方面的不平等,对女人除性之外的不平等视而不见。同时一小部分女人感受到了性方面的天然优势,反过来利用男人,一方面加剧了男女不平等,另一方面同样对女性在大多数领域的不平等漠不关心。
于是乎,性别之争愈演愈烈,也没有一个和解的迹象。
理性生活是一件遥远的事。
想来,这个 17 岁同居女友也是有问题的。不过这个 19 岁的小黄有个未成年女友,同样也是不理性的。
这未成年就在一起同居了,法理上也说不过去。像 17 岁如果在法理上算作是未成年人,那么和未成年人同居就意味着触犯了强奸罪。
因为未成年人是弱者,为了保护弱者,默认一切和未成年人的性行为皆属于强奸。所以这法律要修改的地方多了。
看上去是一个案子,但是法理上,事件中的双方都在犯罪。
和未成年女友同居所犯之罪,可能相较于以 10 万元贩卖人口的罪名要小。但是两个罪名不能因为一大一小,大的罪就抵消掉小的罪。
要说现世报也太迷信了,和未成年女友同居,而被女友卖到缅甸电诈园区,被剃了头发,关进小黑屋,因完不成业绩而遭受了毒打,耳朵都被打聋了。
但是还是要回到法律上解决这样的问题,让法律告诉男人和女人,和未成年女孩同居是不对的,贩卖人口更是不对的。
红尘男女之间,一个成年人对一个未成年人,我觉得不要轻易谈爱这个字。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首要之义。
所以像「我弟弟那么爱她,却被她 10 万元卖掉」这样的说法是错的。
和未成年人性交,本身走在触犯法律的边缘,不要用什么爱情来模糊犯罪的事实。
我是不相信成年人对未成年人有什么爱情的,如果真有,那绝不应该和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所以这里面根本就没有爱情。
而贩卖人口更是罪大恶极的。这似乎正是恶人自有恶人磨的典型案例。世间有男人和女人,坏到这般田地,不禁让人心生无限的凉意。
想到千百惠离世,并没有什么话要讲。我感觉只听过她两首歌,一首《走过咖啡屋》,另一首《想你的时候》。
《走过咖啡屋》,表现的是男女初次见面后,长久思念的那种情愫,久久萦绕心头。而《想你的时候》这首歌,表达的是思念情人时的孤独感。
这样的情愫,单纯、可爱、孤独而忧伤,寂寞而深情,是我一直所怀念的。千百惠离世了,莫非她也带走了那个纯真年代?
这样的纯真年代,什么时候重回呢?
(木田之光写于2025年8月20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