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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续两次未能通过驾照科目二的考试后,辛韵开始“另寻出路”。她听表姐提到了一种“吃了就不紧张”的药。虽然考前服药的办法确实能够帮助她缓解心态不好导致的手脚不受控,但是随之而来的副作用是难以预料的,由此认为“能不吃就别吃”。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搜索发现,围绕这类“考前服药”的分享并非一片叫好。在众多声称“药到紧张除”的帖子下方,也有令人警醒的“失败案例”。
无论是驾考还是面试,或者其他考试,部分考生的确会出现心里紧张,影响考试发挥。而部分考生考前服用的“不紧张的药”实为一款处方降压药。从考生实际体验看,有的“吃完药后心如止水,一点也不紧张了!”有的刚吃完一小时特别困,大脑空白,但一小时后开始逐渐清醒,非常冷静,确有“助考”之效。
然而,另一部分考生服药后“适得其反”:吃完特别困,回答问题时大脑一片空白,反应迟钝;甚至“自己的面试发挥比平时更差”,可见该药的副作用也很明显。如果说服用该药副作用仅仅是影响考试发挥,风险相对较小,从医生介绍来看,还可能诱发使用者哮喘,严重的会导致使用者昏迷,甚至有生命危险。
这种处方降压药显然不适合当“考试冷静药”使用,毕竟一个人的生命健康远比考试更为重要。如果因为随便使用该药而出现生命健康方面的损失,显然是很不划算、追悔莫及的。该降压药既然属于处方药,说明使用后会有潜在影响或者说副作用比较明显,必须在医生专业指导下,才能确保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
但从部分考生使用该药来看,并未经过医生专业指导用药,而是看到其他人推荐或经验分享后,盲目购药并使用,以至于出现反效果。这对所有心理不够强大的考生来说是种警示:务必汲取教训、慎购慎用该处方药。同时,各种考试组织机构要提醒考生不要随意使用“助考药”,药品零售渠道要强化处方药管理。
是否从法律层面堵漏也值得探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章,明确将体育类考试服用兴奋剂纳入作弊范畴,但针对非体育类考试(如笔试、面试),目前尚无明文规定禁止考生服药。那么考试机构不会干涉考生“服药助考”,考生也意识不到风险。
是否禁止考生服药,要从两个维度思考:一方面,从考试公平性来说,考生服用该处方降压药是否影响考试公平,这需要有关方面进行深入调研论证,用事实依据作为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从安全风险角度看,服用该药会给生命健康带来威胁,考生明显不宜使用。仅就安全风险而言,应在法律层面禁止考生使用。
同时,对心里容易紧张的考生还要提供疏导服务。比如有医生建议,考生在考前应维持规律作息,坚持运动锻炼,多与家人和朋友沟通交流,用科学健康的方式抵御焦虑。这需要考生选择正确的心里紧张疏导方式,也需要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为考生提供考前服务。当有科学方法可以疏解,何须药物。
即便某些考生确实患有“考试恐惧症”,需要药物介入,也应该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该药物“助考”。而考生自行随意购买、使用该处方降压药来“助考”,存在不容忽视的生命健康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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