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近日,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公告,我市4辆校车、333辆重型挂车、289辆重型货车、1174辆面包车逾期未报废。
关于我市4辆校车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7月31日,我市共有4辆校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车管服务热线:0917-6555888。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4日
关于我市333辆重型挂车
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7月31日,我市共有333辆重型挂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车管服务热线:0917-6555888。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4日
关于我市289辆重型货车
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7月31日,我市共有289辆重型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车管服务热线:0917-6555888。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4日
关于我市1174辆面包车
逾期未报废的公告
广大车主朋友:
截止2025年7月31日,我市共有1174辆面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支队车管所已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公告牌证作废,请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至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详情请咨询宝鸡车管服务热线:0917-6555888。
交警郑重提示:所有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已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
附:达到报废标准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明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4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