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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化“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8月19日,仓山区检察院与福建农林大学海洋学院共同签署《“检护蔚蓝·检校共建”合作协议》。福建农林大学海洋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郑亚凤、院长陈新华等教师代表,仓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豪彦等检察干警共同出席签约仪式。
活动伊始,海洋学院教师代表参观了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对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有了更深刻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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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并共同签署“检护蔚蓝·检校共建”合作协议。会上,陈森检察长及陈新华院长分别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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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森检察长对海洋学院教师表示热烈欢迎,并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
高度重视福州市检察院部署的“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服务保障“海上福州”建设。
要落实合作举措
与海洋学院的本次合作是仓山区检察院结合仓山特色,落实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要整合双方在法律实践、学术研究方面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引入海洋领域专家专业性协助,提升案件办案质效。
要深化成果展示
及时总结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讲好海洋检察故事。共同营造守海护海氛围,增进海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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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华院长对海洋学院专业、学科、人才以及近年发展成效进行介绍,并就深化本次检校合作提出3点建议:
一是深化共识,强化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双方在人才、实务等方面优势,确保各项合作举措落地生根。
二是共建智库,深化智力支持
支持学院海洋领域专家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业研讨,为海洋生态损害鉴定、生物资源价值评估等工作提供“外脑”助力。
三是聚焦前沿,推动协同创新
围绕海洋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推动研究成果向检察实践转化、向课堂延伸。
此次“检校共建”合作,是仓山区检察院深化“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的创新探索。海洋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力奋斗。检校双方将以本次签约仪式为起点,持续拓展合作深度,在海洋生态保护、涉海犯罪惩治、海洋经济护航等领域协同发力,为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贡献力量。


策划丨吴昌峰 张家兴
供稿丨陈唱
编辑丨郑云龙 卓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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