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 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即日起,开设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举报受理渠道。
一
举报受理范围
1
医疗美容机构超诊疗科目和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
未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室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相关诊疗活动;
3
医师、主诊医师、护士的资质和执业注册不符合规定;
4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透明质酸钠、 胶原蛋白等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违规使用;
5
医生、护士违规到非医疗美容机构进行诊疗活动。
6
其他医疗美容行业违法违规问题。
二
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595-23867619或0595-68006008(法定工作日);
举报邮箱:ycwj208@163.com。
三
注意事项
1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需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尽可能提供时间、地点、对象、事由及佐证资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病历、检查报告等);
2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3
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权益。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净化医疗美容市场环境!
来源: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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