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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安徽法治报》2版
原标题
一杯“放心水”映照公益诉讼初心
旌德检察守护民生“点滴安全”
本报通讯员 蒋郑旭 孙勤勤 记者 梅觉明
清晨,小区里的直饮水取水点前,居民们提着水桶有序排队。清澈的水流注入容器,映照着居民脸上安心的笑容。记者8月12日获悉,就在几个月前,旌德县城区部分小区的居民面对这些“家门口的直饮水机”,心里却打着鼓——卫生状况如何?经营者是谁?水质真的安全吗?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不仅关乎“舌尖上的安全”,更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健康底线。
群众有疑虑 检察有行动
“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2025年初,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在“食药品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中,敏锐捕捉到这一民生痛点。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定位线索,结合检察官实地走访核查,小区直饮水设备的监管漏洞逐渐清晰:卫生许可批件“藏着掖着”、管理人员健康证“不见踪影”、经营者营业执照“查无此证”……一系列问题直指居民健康权、知情权,社会公共利益的“警报”就此拉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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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无小事,直饮水看似点滴,却是民生大事。”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介绍。立案后,检察干警迅速行动,深入辖区多个小区,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居民、发放问卷等方式,将问题逐一“解剖”:部分设备维护不善,卫生状况堪忧;关键证照信息缺失,消费者“雾里看花”;更令人担忧的是,全县竟无经营者办理过现制现售饮用水相关的营业执照!这背后,是经营者责任意识的淡薄,更是监管职责亟待厘清的信号。
精准找依据 靶向发建议
“法律是监督的标尺,也是履职的准则。”为厘清监管责任,办案检察官系统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主体登记监管,卫生健康部门承担卫生安全监督职责。面对多部门职责交叉的“模糊地带”,检察院不回避、不推诿,以法治思维精准“划界”。
4月10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两份检察建议书,直指三大核心问题:设备卫生状况不达标、关键证照公示不全、经营主体资质缺失,并提出“全面排查 + 限期整改 + 长效监管”的具体建议,为职能部门划出“责任清单”。
协同抓整改 清流润民心
检察建议不是“终点”,而是协同治理的“起点”。收到建议后,两部门迅速行动、联动发力:卫健部门开展“拉网式”卫生排查,对7台设备进行全覆盖检测,督促经营者每日清洁、定期更换滤芯,现场指导公示卫生许可批件和健康证明;市场监管部门逐户约谈经营者,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办理营业执照,三天内完成全县7家经营者的登记手续;明确设备公示内容、检测频次、责任追溯等,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效果立竿见影。曾经“隐身”的证照在设备显著位置“亮明身份”,维护记录、水质检测报告(均符合GB 5749-2022标准)定期更新公示,居民扫码即可查看全流程信息。6月,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小区直饮水设备旁,居民取水的身影多了从容,少了犹豫。
从“忧心水”到“放心水”的转变,是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守护民生的履职成效。此案不仅破解了“多头管、管不好”的监管困局,更通过检察监督的“穿针引线”,织密了多部门协同共治的民生防护网。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百姓的“急难愁盼”,诠释了“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
第9141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任小玲 二审 丨吴荧
来源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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