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月15日公布十堰市郧阳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湖北惠文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出价7.62亿元竞拍成功,出让期限为30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根据拍卖公告,经营权范围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调拨、直接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消纳区域涵盖郧阳区辖区各乡镇及开发区,预计消纳量约9000万立方米。
项目的起拍价与成交价相当,均为7.62亿元,要求出让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在2026年1月31日前付清。
湖北惠文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系湖北惠文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拿掉“特许”,畅通无阻!
环卫科技网注意到,国家政策已明确禁止以拍卖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但十堰市此次拍卖的是“经营权”,而非“特许经营权”,也就绕开了政策限制。类似的拍卖经营权案例,仅最近两个月就已出现多次。
● 2025年7月22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东阿县城区环卫一体化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起拍价14577.15万元,经营期为30年,具体经营内容包括城区保洁、园林养护及生活垃圾清运。
● 7月30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桐城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处理15年特许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安徽同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128.33万元成交。安徽同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桐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控人为桐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8月初,浙江省武义县熟溪街道10处工程渣土消纳场经营权公开网络竞拍,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4亩,计划总消纳量约4535.54万方,期限20年,起始价人民币76076.33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
● 8月11日,重庆市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理场经营权出让公布结果,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1.68亿元拿下,出让年限拟设定为15年。该出让标的范围位于丰都县双路镇马鞍山,规划占地296.50亩,设计库容量为1000万m³,可用于承接县域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丰都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控人为丰都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虽然这些项目看起来与“特许经营”颇有相似之处,但却因“非特许”而畅通无阻,完美避开“115号文”以及后来的“1013号文”规定和监管,且由地方国资平台成功拿到经营权。
回顾:
115号文、1013号文
115号文全名《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2023年11月3日印发。
1013号文全名《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2024年12月12日印发。
115号文规定,“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根据清单,环保领域中,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1013号文规定,“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不得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名,将特许经营模式异化为地方政府、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变卖资产、变相融资的手段,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各类风险。”。
当然,以上规定仅限于规范特许经营权,对拿掉“特许”的“经营权”无效!
至于这类经营权拍卖是否会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还是个迷!
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编辑:ivy
发布: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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