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土豪可以说是长征途中仅次于对敌作战获取物资的重要方式。有的人以为打土豪就是打地主,看哪家有钱有地就打哪家。那是不是随意一个作战部队到了一个地方随意打土豪呢?实际上不是,红军有制度化的打土豪。
没收征发在中央苏区时期就已经是苏维埃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形成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
没收征发机构
苏区时有专门的没收征发委员会,建立从省到乡的分级机构。长征途中,没收的决定权从苏维埃政府转到了军队政治部。
1934年11月10日,总政部颁发了《关于红军中没收征发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规定:“从步兵团起至师、军团、总政治部,均设立没收征发委员会:各级没委在同级政治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可以看到与决定权一样,是从团往上才设置机构。由于没收征发委员会人员很少,实际上在没收征发过程中,部队其他部门都会参与。
1934年10月22日,总政治部代理主任李富春发布了《没收捐款暂行细则》,规定没收征发的决定权“属于团政治处,惟在城市时,则属于进城部队的最高政治机关”。要求各连队发动所属战士尤其是党团员,在驻地附近调查地主、富农及反动分子,并填调查表,送交团政治处批准。
一般是调查人员调查后在地主家门上贴布告,内容是某某为地主,有什么罪行,根据苏维埃法律予以没收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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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土豪的原则
没收征发的对象主要是四种:地主、富农、商人、反动分子。对地主、反动分子,没收其家产的全部,并拘捕其主要家人,没收军阀官僚地主豪绅的一切财产。对于富农,可由其捐款,及征集必要的军事资材,在必要时,亦可拘捕富农”。在农村主要反对地主,对富农暂时不重新分配他们的土地。对于商人的政策比较宽松,除非参加了反革命,一般不会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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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地主富农
地主、富农多从经济层面判定。参加长征的李坚真回忆:“我们每到一个新庄,我就带上几位同志,先到山岗高处,四周察看一番,看哪个村子有高房大院,豪户都住高房大院;再听狗叫的声音,听何处的狗叫得最凶,因为一般地主豪绅家的狗大声粗,叫得最凶。然后再进村。先查看三栏(猪栏、牛栏、马栏),财主家牲口多;二看锅灶,有钱人家筑灶台,锅大油多;三看农具,地主家农具齐全。进屋后再看室内摆设,查检主人的来往信件等等。”从中可看出,确定没收对象主要依赖经验进行判断,因而会出现给人比较随意的感觉。
李国平回忆,红军在没收工作时,住在一个当地地主家,一开始没有确定他家为土豪。后来红军在他家翻到一块,上有'南方之强’四个字,才把他的家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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